万豪旗下上海外滩W酒店因广告违法遭罚20万元 业主方为金光集团子公司
2022-01-26 1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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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万豪旗下上海外滩W酒店因广告违法遭罚20万元业主方为金光集团子公司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月26日讯(记者钟文鑫)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上海外滩W酒店的经营主体上海达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广告宣传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涉嫌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截图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截图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文号为沪市监虹处〔2022〕09202100061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调查查明:当事人系上海外滩W酒店的经营主体,该酒店的运营管理方为XX集团。


  当事人为了推销上海外滩W酒店客房住宿业务,自行设计并制作了“融合殖民风采与未来主义,374间突显非凡动感的客房与套房,呈现上海风采,诠释海派文化。”等广告宣传内容,通过酒店运营管理方XX集团联系了浙江飞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开始由该公司页面排版后发布于“飞猪旅行”APP中的上海外滩W酒店的销售页面的“酒店亮点”标签中。上述广告宣传内容持续至2021年7月4日,被举报后由浙江飞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撤下,并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停止发布含有上述违法内容的广告;二、罚款人民币贰拾万整。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月14日。


  天眼查显示,上海达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系上海金港北外滩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大股东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金港北外滩置业有限公司系上海外滩W酒店所在地——上海白玉兰广场的业主方。


  上海白玉兰广场官网介绍称,该广场拥有浦西第一高的超5A办公楼,以及集购物中心、上海首家W酒店于一身的大型42万平方米地铁上盖综合体。据介绍,金光集团房地产业务遍及印尼、新加坡、美国和中国,国内知名项目有上海金光外滩中心、金虹桥国际中心、上海白玉兰广场及宁波金光中心等。金光集团由印尼知名华人黄奕聪先生于1962年创立,被《福布斯》评为印尼第一大财团,目前拥有数百家法人公司,员工20万人,资产约750亿美元。金光集团投资范围远及亚洲、北美、欧洲、澳洲等地,旗下有纸浆造纸、房地产、金融、农业及食品加工四大核心产业。


  此外,公开资料显示,W酒店系喜达屋酒店集团旗下品牌,2016年,随着万豪国际集团完成对喜达屋集团的并购,W酒店被纳入万豪国际集团酒店品牌体系。万豪国际集团官网显示,在其旗下酒店品牌矩阵中,W酒店与丽思卡尔顿、瑞吉等品牌被归为最顶级的“奢华”类。


责任编辑: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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