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连夜雨,命悬一线的ST锐电近日接连收到责令监管、公开谴责措施,或将彻底打乱公司的自救计划。继北京证监局拟对ST锐电责令暂停收购之后,4月6日晚间,上交所决定对ST锐电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马忠予以公开谴责,原因是公司2018年10月在明知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披露大额回购计划,但最终仅完成回购下限的2.36%,涉嫌拉抬股价、规避退市。
如果说北京证监局的监管措施让公司的控制权转让蒙上了一层阴影,那么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则堵上了公司借壳重组的可能,这一切均是公司不规范运营造成的必然结果。据记者了解,上市公司被公开谴责意味着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大部分资本运作事项无法进行。截至4月3日,ST锐电股价已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面值,距离退市仅一步之遥,继续投机炒作的风险极大。
忽悠式回购拉抬股价
ST锐电自食恶果
追溯回购往事,2018年10月,公司股价两度跌破面值,最长连续5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股。为稳定市场信心,公司披露大额回购计划,拟以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公司股份,股价随后出现上涨。2019年5月,公司披露的回购结果令人大跌眼镜,累计回购金额只有118万元,仅完成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2.36%。该消息一出,投资者普遍质疑公司回购计划的真实性。
公司2018年三季报显示,截至9月30日,货币资金还有5.47亿元,按理说是足以支撑回购计划的,那么公司最终仅回购118万元究竟是何原因?
经上交所查明,ST锐电实际上自始就未准备拿出2亿元资金用于回购,虽然其账上显示有5亿多元的货币资金,但大多处于受限状态,主要须用于处理美国超导事件和日常经营。因此,在制定披露回购计划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经知道公司不具备执行回购计划的资金实力,而且也无意准备用于实施此次回购的资金。
处罚决定书中还明确指出,回购公告中所披露的回购目的为股权激励,但经查明,其真实原因是部分股东考虑公司退市风险,要求公司做出回购计划。这都说明ST锐电就是出于规避面值退市目的而发布回购计划,且在制定方案时就知道公司无力实施,这个回购计划是公司用来忽悠投资者、拉抬股价、规避退市的工具。公司及董事长马忠在经过听证会等程序后,被公开谴责完全是前因之果。
遭公开谴责构成障碍
资本运作严重受限
上交所的公开谴责虽说仅属于自律监管措施,但是对于上市公司的后续资本运作具有实际约束效力。记者查阅《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ST锐电及现任董事长马忠被公开谴责,意味着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能公开发行证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也不能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可以说未来1年内,ST锐电进行大的资本运作事项可能性不大。
对于近期炒作ST锐电的股民来说,这无异于一声霹雳。近日,ST锐电三大股东将表决权委托给两家基金公司,消息一出,公司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不少投机力量涌入,赌的就是公司控制权转让之后可能存在重组等利好消息。
但如今看来,控制权变更拟被责令暂停,公开谴责成为一个实质性障碍,在公司恢复正常的秩序之前,几乎无法实施资本运作。从另一方面来看,公司目前的基本面也不支持重组等事项,一是公司股本已经超过60亿股,后续发行股份的空间本来就很有限;二是新进入的两只基金未持有任何股份,后续能否真正入主公司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公司治理专家看来,两只基金资产规模很小,就算真的有优质资产,在注册制已经开始实施的情况下,再借壳一个历史问题缠身的公司,也不是明智之举。从这几个角度来看,公司故意制造的朦胧实际上都经不起推敲。
需要注意的是,大额回购计划未完成并非ST锐电忽悠市场的唯一事例,在本次股价连续低于面值情况下,公司董监高于3月21日抛出了一个未来6个月内增持金额265万元的增持计划。但记者发现,公司年报披露前30个交易日属于窗口期,董监高在此期间是不能买卖公司股票的。以公司最晚4月30日披露年报计算,3月21日之后的交易日均处于董监高股票买卖窗口期,也就是说在本次公司股票连续低于面值、濒临退市期间,公司董监高根本不具有增持股票的条件。
ST锐电董监高本次增持计划,表面上展现自身与公司同进退的态度,实质上涉嫌利用投资者对窗口期规则不太熟悉,再次忽悠市场、拉抬股价。一旦公司后续退市,所谓增持也就不了了之。
而对公司目前股价来说,每一个交易日都是命悬一线,一旦出现部分投资者抛售,股价就将崩盘,后续退市的概率极高。在此情况下,中小投资者应当保持警惕,充分意识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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