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昨日“郭梓宁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一事,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于4月19日发布声明回应。
声明表示,4月16日,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0724执7号限制消费令,是误对总裁郭梓宁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临澧法院于4月19日予以纠正,现已撤销对郭梓宁的限制令,且已按照相关程序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上核销相关记录。
郭梓宁为广东奥园集团创始人、副主席、总裁。
奥园集团表示,经了解,该限制消费令与该司下属广东奥园县域商业综合体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临澧奥园置业有限公司与湖南炳屹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一桩正常商业纠纷案件相关。目前,该案件正处于审理阶段。
以下为声明全文:
4月16日,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0724执7号限制消费令,误对我司总裁郭梓宁先生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经了解,该限制消费令与我司下属广东奥园县域商业综合体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临澧奥园置业有限公司与湖南炳屹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一桩正常商业纠纷案件相关。目前,该案件正处于审理阶段。
我司于4月19日向临澧法院提出异议,临澧法院即于当天予以纠正。现已撤销对郭梓宁先生的限制令,且已按照相关程序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上核销相关记录。
作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我司一直坚持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感谢社会各界支持。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9日
奥园回应
郭梓宁
限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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