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7年之后,方大炭素选择退出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城碳纤维”)。
方大炭素拟将当初购买股权的7205.77万元以及1.51亿元的债权拟以1元对价转让给非关联方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兴”)。
除了上述1.51亿元,江城碳纤维还欠方大炭素1.78亿元的债权及利息。在其连年亏损的情况下,这1.78亿元收回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这样算下来,方大炭素从控股江城碳纤维到退出,浮亏超过4亿元。
一向在资本市场上长袖善舞的方大炭素为何选择以“净身出户”的方式退出江城碳纤维?
《证券日报》记者向方大炭素董秘安民发去了采访提纲,其以一句“太敏感了!”表示不愿进一步接受采访。
交易对价仅1元
江城碳纤维负债高达3.86亿元
日前,方大炭素发布公告称,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控制经营风险,聚焦主业发展,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江城碳纤维70%股权及部分债权转让给非关联方吉林国兴,转让对价为1元。
上述部分债权金额为1.51亿元,江城碳纤维70%股权的评估值为-1.51亿元,两者相抵后,价值为零。
这1.51亿元只是江城碳纤维欠方大炭素的部分债务,除此之外,江城碳纤维还欠方大炭素1.78亿元及利息,共计3.3亿元。截至2019年年底,江城碳纤维的总负债额为3.86亿元,单方大炭素一方的债权总额,就占了负债总额的86%。
那么,问题来了,这3.3亿元的债务是怎么形成的?
方大炭素在公告中是这样解释的,公司对江城碳纤维的应收款为3.32亿元,其中,有2.72亿元为双方往来款借款的本金,剩余的5985.53万元为利息。此外,公司对江城碳纤维的应付款为202.18万元。相抵后,方大炭素对江城碳纤维债权金额合计为3.3亿元。
对于上述应收款,《证券日报》记者查阅了方大炭素2013年至2019年的年报,仅在2013年的年报中找到了有关方大炭素对江城碳纤维应收款的身影。2013年年报显示,在其他应收关联方款项一栏中,江城碳纤维的应收金额为1200.99万元。
同时,方大炭素在2013年还有一笔1.35亿元的长期借款,是江城碳纤维借入的长期借款。该笔在方大炭素为江城碳纤维提供的1.58亿元反担保中得到了印证,2014年,上述1.58亿元的反担保金额变为1.35亿元。
除了上述金额,方大炭素在历年年报中对其余应收款并没有进行详细的披露。
根据会计政策,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能性,并预计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计提坏帐准备。记者查阅近来年的年报发现,方大炭素计提了坏账准备的款项均以1、2、3、4代替单位名称,其中,记者并未找到有关江城碳纤维的坏账准备。
控股7年以来,方大炭素仅在2017年对江城碳纤维计提了6201.93万元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控股7年间
江城碳纤维合计亏损2.91亿元
时间回到2013年11月份,彼时,方大炭素以7205.77万元受让了中钢集团所持江城碳纤维70%股权,正式控股江城碳纤维。随后,公司名称由“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
这并不是方大炭素第一次收购碳纤维企业,早在2013年2月份,公司就以2.33亿元收购了方泰精密100%的股权,公司产业链向碳纤维的应用--复合材料高端领域扩展。
收购方泰精密后,为何再次购买江城碳纤维70%股权?对此,方大炭素表示,购买江城碳纤维主要是为了整合碳纤维市场资源,拓宽销售渠道,形成规模优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带来全新的增长动力。
近年来,随着碳纤维技术的不断发展,整个碳纤维应用领域不断扩大,需求也呈上升趋势。然而,江城碳纤维的发展与碳纤维行业的发展却是背道而驰的。
根据《2018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2018年,全球碳纤维的需求为9.26万吨,市场价值25.71亿美元,同比增长10%。2009年至2018年,我国碳纤维需求量从8600吨增长到3.1万吨,占全球碳纤维需求量的33.5%。
反观江城碳纤维的业绩,2013年至2019年,江城碳纤维营业收入合计为1.75亿元,净利润合计亏损2.91亿元。具体来看,2013年至2019年,江城碳纤维的净利润分别为-4506.34万元、-5638.57万元、-4977万元、-4994.35万元、-4539.21万元、-5992.92万元、-4054.69万元。
不具备经营能力
2018年破产清算未获批
方大炭素为何在默默坚守7年之后才选择退出江城碳纤维?其实,面对连年亏损的江城碳纤维,方大炭素早在2018年就萌生了退意。
近年来,江城碳纤维持续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为了进一步减少江城碳纤维的亏损,2018年底,方大炭素向人民法院申请江城碳纤维破产清算。
但是,上述破产清算申请并未获得法院的受理。方大炭素反倒在2019年1月份收到了一份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吉林国兴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以2652.82万元拍得了江城碳纤维所有的十处工业用房及相关资产。巧的是,拍得上述资产的买方就是此次购买股权及部分债权的吉林国兴。
而申请上述资产的执行人为江城碳纤维剩余30%股权的拥有者吉林炭素。由此可见,江城炭纤维还欠了吉林炭素的钱。
2019年11月份,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止了上述判决涉及的执行程序,待江城碳纤维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截至目前,上述资产还未转移至吉林国兴名下。
控股7年浮亏4亿
方大炭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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