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间,*ST美都发布了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5月26日开盘,*ST美都毫无悬念再收一字跌停板,报0.43元/股,这是其股价连续第19个交易日低于1元面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股),则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ST美都也曾拥有高光时刻。2014年年报显示,彼时的*ST美都营业收入为42.11亿元,净利润达2.22亿元;而到了2017年,借助一系列的并购动作,公司营业收入达到64.82亿元。不过在2018年与2019年,公司却连续巨亏10.96亿元与8.31亿元,2020年5月6日,公司披星戴帽变为*ST美都。业绩亏损与公司实施转型计划时的误判和收购时埋下的隐患相关,公告显示,公司收购的德朗能、海创锂电、瑞福锂业等公司均未实现业绩承诺。
今年2月28日,*ST美都股价最高触及1.79元/股,也成为了公司近三个月来股价的最高点,自3月起公司股价一路下行,如今*ST美都只剩下不到16亿元的市值。
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因股价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因此,*ST美都将于2020年5月28日开始停牌,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对于上述情况,*ST美都方面在公告中称:“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连日来,记者多次致电公司证券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2018年以来,因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而触及终止上市的股票已有9只,这让不少散户血本无归。对此,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力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投资者投资的上市公司面临退市,投资者是否可以索赔要视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虚假陈述行为而定。若上市公司存在法律认定的虚假陈述情形,而投资者因该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有权向公司或其他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对象索赔。相反的,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仍因经营不善面临退市的,投资者不慎投资了这类公司,就需要为自己的投资埋单。”
在新《证券法》实施中,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成为最大亮点。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钱向劲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面值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体现,尤其是注册制的推广让借壳上市成本优势不再明显、壳资源也不再稀有,曾被资本市场追捧的‘壳’价值进一步降低,价值投资将成为主流。随着注册制的稳步推进,也意味着退市将向常态化方向发展。”
*ST美都
股价低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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