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ST东洋(002086)发布了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被证监会处罚还不到一年。
在本次被立案调查的同时,公司还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公司存在如下违规行为:1、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存在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往来。根据你公司披露信息,截至2020年6月28日,被东方海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13.70亿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95%;6月29日,东方海洋集团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亿元。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为东方海洋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根据公司披露信息,截至2020年6月29日,违规担保余额7.86亿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31%。3、部分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根据公司披露信息,,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涉及多起重大诉讼事项,其中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中已披露涉诉金额为4.66亿元,新增涉诉金额为7.04亿元,对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轮候冻结,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未及时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2019年10月29日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与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对2019年度净利润预计差异重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基于上述文件,凡在2020年6月29日晚间仍持有*ST东洋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资者索赔指南”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征集,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此次被查距离其上一次被证监会处罚还不到一年。2019年9月,ST东海洋被认定存在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个别财务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情况,公司大股东也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一是隐瞒了东方海洋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划转事项。证监会查明,东方海洋通过关联方或者第三方将资金转至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或者代东方海洋集团偿付相关债务等方式与东方海洋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从2016年度到2018年度,东方海洋每年都向东方海洋集团等关联方转出资金,至2018年底,海洋集团尚未转回的余额为81601.43万元。二是隐瞒了东方海洋因融资租赁业务与东方海洋集团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划转。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为3925万元。三是隐瞒了东方海洋因债权转让业务与东方海洋集团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划转。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9日,东方海洋与东方海洋集团之间实际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4060万元。四是未披露东方海洋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票据往来事项。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东方海洋向关联方屯德水产开具商业票据,由屯德水产贴现,东方海洋集团使用贴现资金并在票据到期前归还东方海洋票据金额。除隐瞒关联交易外,ST东海洋还连续三年在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基于上述违规行为,凡在2017年4月6日至2019年1月15日期间买入ST东海洋并在2019年1月15日晚间依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与在2017年4月6日至2019年5月7日期间买入ST东海洋并在2019年5月7日晚间依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以参与索赔。
*ST东洋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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