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涉信息披露违法 投资者可依法挽回损失
2020-09-15 09:25:51
文章来源
金融投资报

  9月9日,罗平锌电(002114)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昆明中院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6名投资者胜诉,公司需承担赔偿共计121.8万余元。

  

  据从事投资者维权的证券律师杨泉军介绍:法院认为罗平锌电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与投资者的损失具有因果关系,在扣除系统性风险之后,判决罗平锌电赔偿投资者损失数额的70%。据此,在2016年5月5日到2018年6月20日期间买入罗平锌电股票的投资者,在2018年6月21日之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falv365咨询律师或者自行向法院起诉。

  

  据悉,罗平锌电一案起源于2018年,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在检查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整改落实情况中,发现罗平锌电在整改工作中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废渣违规堆存依然如故,而且旧账未还,又欠新账,引发监管升级。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定,罗平锌电未在临时报告和相关年报中披露10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以及未依法披露子公司多次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构成信息披露违法。此后176名投资者向法院起诉,经过漫长的审理,现在昆明中院就部分案件作出投资者胜诉的示范性判决,预期后续案件也将进入快速的处理程序。

  

  从二级市场表现来看,罗平锌电被立案调查之前走势强劲,股价明显强于大盘,曾经一度摸高34.60元/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股价持续走低,目前二级市场股价才6.20元/股,前期买入的投资者至今没有解套的希望,只能在法院已经作出胜诉判决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投资损失。


责任编辑:陈雯

罗平锌电

违法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京ICP备05049267号

  • 京ICP备05049267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