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长春高新因“一个跌停”引发市场广泛关注。9月15日早上,公司发布三季度业绩预告后,股价暂时稳住,收盘涨3.16%。不过,长春高新因信披公平性存疑,9月15日晚间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
深交所指出,长春高新第二大股东金磊作为子公司金赛药业总经理,在金赛药业机构调研会议上发表了“其他城市营销模式内部还是有问题,三季度不好也有内部松懈的原因,7月同比下滑”、“金赛药业明年的业绩展望从增长35%下调至25%”等有关主要子公司金赛药业业绩以及“由于需要交税10亿元,年底还会做减持”等有关减持股票的言论。
对于长春高新9月14日股价罕见跌停,市场普遍认为跌停与上述言论有关。
继跌停走势之后,长春高新15日早间发布了一份靓丽的三季报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前三季度盈利21.71亿元至22.95亿元,同比增长75%至85%。
对于三季报业绩大幅预增的原因,长春高新给出的解释是,控股骨干医药企业收入增长;公司 2019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完成了对金赛药业29.5%少数股东股权的收购,因此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起按持股比例 99.5%合并金赛药业的财务报表。
而这一解释与长春高新半年报几乎完全吻合。长春高新2020年半年报显示,金赛药业实现营业收入25.35亿元,占长春高新上半年营收的65%;实现净利润11.29亿元;占长春高新上半年净利润的86%。
不论是长春高新半年报业绩的大幅增长,还是三季报业绩预增,都得益于以金赛药业为代表的医药板块的良好表现。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金赛药业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比重的历史情况,说明市场能否通过获知金赛药业业绩而直接推断公司相应期间业绩。
此外,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预计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动情况,在此基础上说明金磊上述业绩相关言论是否属实;公司是否存在有选择性地、私下向特定股东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信息,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除业绩情况外,交易所还关注到金磊减持股票的问题。
长春高新在刚刚披露的三季报业绩预告中称,按照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相关协议,金磊2019年度业绩承诺已达成,其在2020年12月底将有部分股票具备减持条件。但其减持的额度、减持的具体时间和减持的方式应遵守“短线交易禁止”、“大股东减持新规”等监管规则。目前,金磊尚不具备减持条件,公司也未接到其关于减持股票安排的报告。
对此,深交所要求长春高新结合金磊目前持股及股份限售情况,在函询的基础上说明其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上述减持相关言论是否属实。同时结合信息披露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有选择性地、私下向特定股东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信息,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长春高新
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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