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ST网力(300367)在停牌一天后复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东方网力”变更为“ST 网力”,成为创业板首批被ST的股票。
根据最新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ST网力由于涉及违规担保而被ST。公司公告称,鉴于两笔已结违规担保诉讼和一笔违规担保强制执行案件,除已经支付和被司法划扣的金额外,公司合计明确仍需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为25184.12万元,占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3.96%。截至目前,公司对减少违规担保余额尚未有明确解决方案,且预计2020年10月12日前不能解决。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股票简称由“东方网力”变更为“ST 网力”,成为创业板首批被ST的股票。
实际上,公司的违规担保事项并不是刚刚被发现。公司此前早有披露,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去除原控股股东刘光先生与上市公司共同承担的回购义务项,公司向8家公司违规提供12笔对外担保,金额累计共计150567.75196万元,扣除已偿还金额共计51121.14075万元(其中800万元由公司就(2019)粤 0303 民初26149 号案件判决结果向深圳市民信惠保理有限公司支付;79.16808万元被法院根据(2019)京 03 民初 386 号案件判决结果,依据(2020)京 03 执 1302 号执行文书司法划扣),剩余未偿还违规担保总额为99446.61121万元。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凡在2019年9月21日晚间持有东方网力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资者索赔指南”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且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而之所以公司现在才被ST,是由于创业板有关ST的新规则在今年9月12日才生效的原因。
除了违规担保以外,公司还有其他的违规事项。根据深交所今年6月份对公司下达的公开谴责,东方网力2018年度、2019年度向供应商支付无实质业务支撑的预付款,部分款项流向原实际控制人刘光,构成资金占用,截至《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16429万元。此外,2017年4月21日,东方网力签署《平安财富*铂金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约定东方网力作为劣后级委托人出资 6300万元,全体优先级、中间级、劣后级委托人共同出资6.3亿元认购铂金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信托资金用于投资国基安璇。同日,东方网力与国基安璇的基金管理人深圳慧科签署《回购协议》,约定东方网力有义务在基金投资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按照深圳慧科书面要求受让信托计划下全体优先级、中间级委托人的份额并支付转让价款,东方网力应承担的回购义务涉及金额最高为5.67亿元,占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8.88%。东方网力未就签署回购协议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9月20日才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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