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仍然没还ST圣莱的钱
2020-09-18 11:01:07
文章来源
金陵晚报

  9月17日,ST圣莱(002473)发布《关于宁波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从整改的内容情况来看,大股东占用资金至今未能归还。

  

  公告来看,公司分五个方面进行了整改,对内部管理进行了改进,但大股东该还的钱还是没还。以第一条整改措施为例。2019年11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阳光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签署《星美影院经营权托管之协议书》。截至2020年4月30日,星美国际以履行《星美影院经营权托管之协议书》为由,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7052.94万元。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2020年4月29日,星美国际出具《承诺函》,确认其占用公司资金7052.94万元,并承诺将在一个月内通过现金偿还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并按照年化8%回报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2020年5月28日,公司收到星美国际归还的占用资金(由北京星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为支付)7052.94万元,及占用利息266.83万元,合计7319.77万元。据此,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归还全部占用资金的公告》《资金审核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然而,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期间,星美国际向公司归还的占用资金与利息共计7319.27万元再次被转出公司账户。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再次违规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7319.27万元。在这一违规情况被发现后,这笔钱还是没被归还。在最新的整改报告中,公司称已于8月21日向星美国际及实际控制人发出催款函,公司负责人也多次通过电话及微信方式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星美国际向公司承诺将通过现金偿还、有价值的资产处置及资产抵偿等各种形式积极解决占用资金问题,具体还款计划为:2020年10月14日前返还现金人民币1000万元;2020年11月14日前再次返还现金人民币10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前采取现金或等值的资产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将剩余的部分全部返还,并争取提前偿还。第二条整改措施中,一笔仅为500万元的占款也没有归还。

  

  这并不是公司首次出现违规。此前证监会曾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圣莱达2015年度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虚增净利润750万元。其次,ST圣莱于2015年度虚构财政补助事项,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处罚下达后,投资者向宁波中院起诉ST圣莱要求索赔。那些在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8日期间买入*ST圣莱且在2017年4月18日依然持有的投资者, 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资者索赔指南”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征集,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ST圣莱投资者向上市公司索赔一事,刚开始在宁波中院一审时曾遭到败诉,但浙江高院之后撤销了一审的判决。浙江省高院明确表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揭露日到底为2018年4月14日还是2017年4月19日,但从首次公开、风险提醒、价格变动三个方面看,2017年4月19日均应认定为虚假陈述揭露日。此外,虚假陈述是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直接原因,符合《关于虚假陈述赔偿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法定条件。


责任编辑: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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