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不及时 安硕信息董事侯小东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0-11-02 11:30:23
文章来源
界面新闻
11月2日,深交所对安硕信息董事侯小东发放监管函。监管函称,你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2020年9月30日卖出安硕信息股票50,000股,交易金额130万元。安硕信息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你卖出安硕信息股票的时间发生在前述公告披露前三十日内。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5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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