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近日通过“企查查”数据查询发现,*ST辉丰近日遭到当地行政部门的处罚,而该处罚上市公司目前并未公告。
资料显示,公司于10月26日遭到盐城市大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处罚,决定文书号为【大综执罚决字(2020)01110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9.7万元。目前,公司并未公告这一处罚。
这不是公司第一次受到有权部门的行政处罚。就在11月10日晚间,公司刚刚公告,公司于 2020 年11月9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2019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预计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至-10000 万元。2020 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0 万元至-25000 万元。2020年2月29日,公司披露《2019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336378.72 元。2020 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927660.02 元。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
再往前看,2019年12月24日,公司曾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公司被认定的违规事项共有三处:一、辉丰股份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多次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问题,但仍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文明生产、达标排放,不存在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二、辉丰股份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18年3月29日,辉丰股份获悉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华通化学董事长奚圣虎被刑事拘留的信息,但公司在公告中,仅表示“因环保部门进行环保检查,华通化学董事长奚圣虎及环保部的周海威在配合调查之中”。三、辉丰股份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ST辉丰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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