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注意到,近日梅花生物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前任董事长孟庆山因联合时任该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杨慧兴操纵“梅花生物”价格,被罚款91,796,324.52元并被禁止十年进入证券市场。
据悉,孟庆山、杨慧兴主要利用信息发布的优势地位,通过操控信息发布节奏以及控制梅花生物股东胡某某增持“梅花生物”股票,操纵股价。
资料显示,2014 年11 月5 日,梅花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收购伊品生物股权,后来收购标的发生了影响收购的情况,“拟终止重组伊品生物”的信息在2015 年7 月9 日即具备公告条件,且该公告本不应晚于7 月9 日发布。但是梅花生物直到2015 年8 月12 日收市后披露了前述拟终止重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 年7 月9 日到2015 年8 月12 日期间,孟庆山电话联系胡某某说服其增持梅花生物股票;梅花生物业绩向好的2015年半年报发布;孟庆山多次催促韩某某卖出其控制公司所运营的九智9 号信托持有的“梅花生物” 。
最后在孟庆山和胡某某协商后,胡某某多次增持梅花生物股票,其控制公司所运营的信托多次减持梅花生物股票。截至2015 年 8 月 12 日,九智 9 号信托将间接持有的“梅花生物”全部清空。
“以上事实足以证明孟庆山、杨慧兴具有操纵‘梅花生物’股价的行为”,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所称的“以上行为”包括:孟庆山、杨慧兴操控信息发布节奏,择“业绩预增”、“胡某某增持”、“设立员工持股计划”三项利好优先发布,延迟发布利空信息并由杨慧兴实际控制胡某某账户增持股票。且与此同时,孟庆山、杨慧兴二人却通过九智9 号信托减持“梅花生物”。
中国证监会最终决定,没收孟庆山、杨慧兴违法所得56,588,774.84 元,其中没收孟庆山违法所得30,598,774.84 元,处以罚款91,796,324.52 元,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梅花生物
操纵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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