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圣莱三季报净亏1200多万 股民索赔还有最后半年机会
2020-11-20 09:14:18
文章来源
投资快报

  根据最新公布的三季报显示,A股上市公司ST圣莱(002473)今年前三季度归属股东的净利润为-1268万。事实上,股民针对该公司的民事证券维权,也净利了一波三折的坎坷。值得留意的是,针对该公司的起诉最后时间只剩半年了,这意味着受损股民需要在2021年5月前赶上维权末班车。

  

  立案调查后公司股价一路下跌

  

  2018年5月11日,证监会对当时证券简称为圣莱达的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圣莱达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15年度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虚增净利润750万元;2015年度虚构财政补助事项,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

  

  和其他因为信披违规最后跻身被处罚名单的上市公司一样,圣莱达违法违规行为一路查下来,股价出现断崖式下跌。从2017年4月18日,圣莱达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开始,公司股价就撑不住了。2017年4月19日开始,公司股票连收四个跌停板,随后股价继续一路下跌,截至到近期,圣莱达在两年多内股价从超过23元一路跌至不足8元,跌幅超过65%。

  

  在行政处罚落地后,圣莱达的受损投资者纷纷向宁波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圣莱达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前前后后有多少人起诉状告圣莱达索赔呢?公司在2019年6月份发布过一份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投资者索赔,共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106位投资者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索赔金额合计接近4500万元。

  

  ST圣莱全额计提4450万预计负债

  

  一审庭审过程中,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双方对于公司违规的事实与性质并无分歧。争议焦点在于揭露日的日期,投资者方认为,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时间为圣莱达虚假陈述的揭露日。而公司方认为,证监会对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时间为揭露日,符合前述时间段的投资者,其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却并没有支持投资者的诉求。宁波中院认为原告投资圣莱达股票的损失与公司虚假陈述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其要求被告圣莱达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随后,有投资者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12月10日,圣莱达发布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省高院受理圣莱达投资者的上诉后,认为投资者上诉理由成立,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圣莱达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不应维持。为保护各方利益,妥善处理纠纷,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本案发回宁波中院重审。投资者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

  

  随后,ST圣莱表示,鉴于浙江省高院对部分投资者上诉做出了不利于公司的二审裁定,部分重审案件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开庭,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根据审慎原则,公司全额计提投资者诉讼预计负债4450万元。据圣莱达此前公告,截止2019年12月10日,公司因信披违法违规被106位投资者诉至宁波中院,索赔金额合计4456万余元。

  

  诉讼时效仅剩半年

  

  维权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在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8日期间买入圣莱达股票,并在2017年4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由于公司被正式处罚的时间是2018年5月11日,根据相关规定,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应该在2021年5月10日之前提起起诉索赔。

  

  根据ST圣莱此前公布的2020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538万元,同比下降97.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3万元,同比增长56.21%,基本每股收益-0.0471元。近日,公司发布的三季报则显示,前三季度营业收入5,377,674.51元,同比减少93.3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88,754.73元。


责任编辑:陈雯

ST圣莱

三季报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京ICP备05049267号

  • 京ICP备05049267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