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藏格被判赔偿投资者
2020-12-01 09:57:41
文章来源
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ST藏格(000408)遭到投资者索赔一案已经下发判决,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做出赔偿。

  

  此前公司于2019年遭到证监会处罚,公司被查出三项违规事宜。一、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31663826.82元,虚增利润总额128325919.05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89%,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468491820.48元,虚增利润总额477383385.51元(含相关的其他收益),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9.90%。二、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三、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事项。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藏格控股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利用虚假贸易业务预付账款、钾肥销售业务应收账款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共计2214025844.23元。基于这些违规,在2018年4月28日至2019年6月21日期间买入藏格控股并在2019年6月21日当晚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邮件至jzqsp2016@126.com参与索赔活动。如今法院一审判决已经下达,法院认为投资者在藏格控股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之前买入藏格控股股票,并因为藏格控股虚假陈述而造成亏损,藏格控股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投资者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应予以支持。另外,由于藏格控股自爆违规在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后,因此此前庭审中揭露日是双方最大的争议,而法院最终确定的揭露日是证监会立案调查日,即2019年6月22日。

  

  仅从公开信息而言,公司此前的违规行为已经补救。今年6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的部分占用资金5亿元;截至6月24日,公司陆续收回间接资金占用客户直接支付给公司的货款合计1544.02万元;6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的6.32亿元。在年度股东大会之前,*ST藏格就公告称,藏格投资及其关联方已归还目前公司自查发现的全部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但是,公司却于2020年9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又一次被调查。这或许意味着前述事宜尚有未尽之处。由于最新的立案调查,在2020年9月10日晚间持有*ST藏格的投资者也可以进行索赔,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活动。


责任编辑:陈雯

*ST藏格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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