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重整令索赔投资者见曙光
2020-12-02 10:02:11
文章来源
金陵晚报

  *ST银亿(000981)11月25日晚间公告的《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对于正在向上市公司进行索赔的投资者而言绝对是个好消息。银亿股份将通过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转增约59.69亿股股份,以此完成重整。此前由于公司负债累累,索赔者此前面临即便胜诉也无法获赔的窘境。但在公司重整方案出台后,有维权律师告诉《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投资者成功获赔的几率大幅上升。

  

  公司此前于2020年1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1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根据证监会的查明,公司于2018年与关联方发生7笔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43.12亿元,每笔交易均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银亿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例如,2018年6月1日,银亿房产与新世纪大酒店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购买新世纪大酒店持有的宁波宁兴中基置业有限公司72%的股权,合同金额11.52亿元,并按照约定支付8亿元预付款,新世纪大酒店收到8亿元预付款后,通过宁波正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旭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中间环节转入银亿集团及其关联方账户,由其支配使用。后银亿房产和新世纪大酒店终止股权转让协议,银亿集团及其关联方先向新世纪大酒店转入8亿元,新世纪大酒店后向银亿房产归还预付款。从而形成银亿房产通过新世纪大酒店向银亿集团提供8亿元借款事项。基于公司的违规行为,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期间买入*ST银亿且在2019年4月30晚间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以索赔,并在打赢官司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今年7月23日,投资者诉银亿股份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在宁波中院一审开庭,原告被告对本案三日一价(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有分歧,双方同意法院安排第三方机构进行系统风险测评。不过,由于公司此前负债累累的缘故,投资者方面的律师曾担心,投资者即便胜诉也无法拿到赔偿。然而,公司的重整计划令索赔的投资者见到曙光。

  

  今年7月28日,宁波市中级法院裁定,银亿股份控股股东银亿控股等16家银亿集团旗下公司与控股股东母公司银亿集团合并重整。10月28日,银亿股份管理人公告,根据评分结果最终确定由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32亿元。银亿股份管理人称,银亿股份现金流严重不足,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为挽救银亿股份,避免其破产清算,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做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上市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本重整计划将对银亿股份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

  

  根据重整方案。第一次可转增的约26.1亿股股票中,应向银亿股份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分配的约18.55亿股股票将优先用于完成业绩补偿;第二次可转增的约33.59亿股股票,不再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将全部让渡并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专项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清偿负债。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以及业绩补偿的履行问题都将得到彻底解决。最终,重整投资人共计受让股数为29.88亿股,占重整后总股数比例为29.89%。经报请宁波中院同意,银亿股份将于2020年12月11日下午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由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责任编辑: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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