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ST中安(600654)证券索赔案迎来新进展。公告显示,2020年10月31日-11月27日,上海金融法院新受理405名原告诉公司等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新增原告诉求索赔金额约6630.28万元。值得留意的是,在股民已有的一审胜诉判决中,上市公司、重组过错方及两家中介机构,被法院认定一起赔偿。
一场重组引发的监管风暴
据悉,在上市公司被全体原告起诉的同时,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等被证监会处罚的对象,及招商证券、华商律所、银信评估、瑞华所等涉案中介机构,连同涂国身等9名被罚当事人,也被部分投资者分别连带起诉,其中2名原告更把上述16个对象全部告上法庭。
公告显示,迄今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ST中安股民索赔案1420例,涉讼请赔金额共约53201.29万元,另有16位原告撤诉,撤诉金额约3145.11万元。因大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
事实上,ST中安遭遇监管风暴的一幕,距案发已近四年。
2016年12月,中安消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9年5月,中安消(上市公司)、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涂国身等责任主体分别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中恒汇志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涂国身还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认定,中安消技术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将“班班通”项目计入盈利预测,在后续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评估报告关于“中安消技术评估值为28.59亿元,评估增值约为26.91亿元,增值率1597.19%”的评估结论严重失实,置入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中安科据此虚增评估值发行股份,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此外,中安消技术2013年虚增营业收入5515万元。以上导致上市公司中安消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
监管机构查明,2014年2月14日,*ST中安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议案,决定向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那么在这个重组过程中,问题就出现了,中安消技术资产评估金额虚增54.46%,2013年营业收入虚增5515万元,导致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虚增15.57亿元。
股民获赔概率较大
处罚决定下达后,ST中安投资者索赔诉讼随即展开。经过近一年半的法庭交锋,原告股民终于初尝胜果。今年11月上旬,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中安科公司赔付2名原告投资差额、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合计约22.8万元,被告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瑞华所对中安科上述赔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原诉请索赔金额约73.8万元,算下来法院支持原告的赔付比例约在三成左右。
根据该案一审判决,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提示,2014年2月18日至2016年12月23日买入中安消股票,且2016年12月23日收盘仍持有该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获赔。
律师指出,上市公司、涉案重组方及两家有责中介机构共四方“一起赔”的判决,对ST中安索赔股民后续诉讼前景无疑具有积极指引意义,很大程度上增厚了原告终审获赔的机会。2016年末该公司股东总数为11.61万户,或有数万名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适格者切勿放弃依法起诉获赔的正当权益机会。
数据显示,ST中安2019年盈利6685.75万,实现同比翻倍增长;2020年前三季度亏损2.57亿,同比减亏10.85%。2020年9月末,公司股东约6.51万户。
二级市场上,该公司股价2015年6月曾短暂突破46元(前复权),总市值一度高达600亿元,此后即一蹶不振步入漫漫熊途,现已在1.11-2.71元之间的狭窄箱体低迷盘桓近两年。今年11月27日,ST中安收报1.82元,年内-4.21%,最新市值仅23.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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