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藏格维权案股民一审胜诉 实控人“割肉”卖矿改善现金流
2020-12-09 08:55:16
文章来源
投资快报

  从第一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到控股股东也被立案调查,时间不到一年,作为国内的第二大氯化钾生产企业, *ST藏格(000408)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连被查,其内控运作显露出问题。管理不规范带来的外部影响就是,大批中小投资者因*ST藏格证券虚假陈述向西宁中院提起诉讼。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向《投资快报》记者透露:“我们经办的最新批次*ST藏格股民维权案已经准备立案,初步核算,本批次的股民索赔金额逾百万。”据悉,针对*ST藏格的证券维权案件,已有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并且还可以继续起诉。

  

  财务造假遭证监会顶格处罚

  

  *ST藏格于2019年6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青海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19年12月1日,公司收到青海证监局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ST藏格存在违法事实如下: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事项。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刘鹏认为,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9年6月21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6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财务造假影响恶劣,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证监会秉持“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行为,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对*ST藏格顶格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ST藏格承担赔偿责任

  

  证监会向*ST藏格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因*ST藏格证券虚假陈述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开始陆续向西宁中院提起诉讼。截止发稿日,根据*ST藏格的公告,截止2020年6月30日,西宁中院已受理41名股民的起诉,总请求金额为6,655,398.85元。但“股民索赔宝”刘鹏律师证券维权团队向记者透露,截止发稿日,半年报公告的信息并非最新消息,目前法院受理的投资者维权案件已超过41件。

  

  据悉,西宁中院委托第三方机构来核算投资者的损失,由于每个投资者买入卖出时间的不同,系统性风险需要结合投资者交易时间,每个投资者系统性风险因素影响程度扣减有所不同。

  

  刘鹏律师向记者透露,近期*ST藏格又将迎来一批新的投资者维权案件,由于已经有一审判决,后续案件的审理会参考之前案例,该系列案审理将会提速。

  

  这些股民可以加入维权队伍

  

  不过,摆在*ST藏格面前的远不止这些难题,2020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被年审会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事项,*ST藏格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9.7亿元,这也是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直接原因。除此之外,*ST藏格还需解决实际控制人高比例股权质押问题,实控人直接持股的质押比例达到100%。面对*ST藏格目前的处境,实控人在卖矿和保上市公司之间,忍痛割肉,最终选择将巨龙铜业股权转让给紫金矿业,并归还占用的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极大改善了*ST藏格现金流。

  

  当下,投资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是*ST藏格能否赔偿投资者损失。

  

  “股民索赔宝”刘鹏律师告诉记者,查看*ST藏格第三季度报告,截止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超8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超2.3亿元,尽管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净资产并无减损,*ST藏格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主营业务收入仍相当可观。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ST藏格能够扎实推进生产经营、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转型升级等各项工作,主要产品氯化钾的产量稳步上升,实属不易。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ST藏格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2018年4月28日至2019年6月21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6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有业内人士指出,在“钾肥+碳酸锂”两项业务驱动下,*ST藏格会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从*ST藏格目前股价来看,今年5月13日触及3.55元/股的底部后,公司股价一路上涨,昨日以7.71元每股的价格收盘。


责任编辑:陈雯

*ST藏格

实控人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京ICP备05049267号

  • 京ICP备05049267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