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虚假陈述案再起波澜 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
2020-12-10 09:03:03
文章来源
每日商报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再起波澜,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他们代理的首批三位投资者诉长园集团索赔案,根据深圳中院最新通知,已审核通过起诉材料,目前处于诉前调解阶段。

  

  今年10月24日,长园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深圳证监局查明:自2016年8月起,长园集团将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责任编辑: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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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陈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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