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12月13日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这是公司第二次被罚,意味着投资者的索赔范围增加了。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科融环境通过将21个项目调试报告日期由以前年度涂改为2017年,并在2017年确认调试收入,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导致该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毛凤丽、毛军亮,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李庆义、李晓光。2018年4月25日,科融环境披露《科融环境2017年年度报告》,科融环境2017年利润总额41838890.84元。2019年4月24日,科融环境披露《科融环境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科融环境2017年利润总额10671310.16元。更新前后的年报中,均使用了造假数据。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8月6日买入科融环境且截至2019年8月6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以索赔。这意味着投资者索赔范围的扩大。此前公司还有一次行政处罚。2019年6月2日,科融环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一、天津丰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科融环境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二、科融环境控股股东徐州杰能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科融环境披露的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这一处罚,凡在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11月30日买入科融环境且截至2017年11月30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以索赔。如今,新的罚单是投资者的索赔范围增加。
另据企查查数据显示,公司目前自身风险221条,关联风险307条。
科融环境
二次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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