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股上市公司亿晶光电(600537)再次发布股民索赔最新进展。公告显示,截至本月14日,该公司共收到1424起诉讼案件材料,涉诉金额超过1.3亿元。事实上,针对该公司的民事证券索赔的诉讼时效,将在5个月后的2021年4月截止。
超过1400位股民累积索赔逾1.3亿
2020年12月15日,亿晶光电再次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就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亿晶光电提起的诉讼事项,截至12月14日,亿晶光电累计收到多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1,424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132,732,852.28元(原为140,369,079.43元,后部分原告变更诉讼请求金额)。
公告还显示,截至12月14日,亿晶光电累计与1,279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其余145起案件中100起已撤诉,11起法院已出具一审判决,34起案件(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7,164,291.23元)尚未开庭审理。
此外,亿晶光电还表示,根据诉讼目前进展情况,公司已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的案件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影响金额约人民币6,665,388.66元(具体金额以公司定期报告确定为准),由于剩余案件仍处于审理状态,未产生生效法律文书,故目前对公司利润影响金额暂无法预计。
信披违规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2018年4月28日,亿晶光电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亿晶光电之所以被罚,主要是因为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亿晶光电发生三起仲裁事项,累计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项单笔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亿晶光电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另外,2016年12月27日,勤诚达集团与荀建华签署《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2017年1月10日,勤诚达投资与荀建华签署《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合作框架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亿晶光电未及时披露,也未在其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的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等公告中披露上述协议相关事项。2017年5月26日,亿晶光电在《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首次披露上述协议相关事项。
因为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亿晶光电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
诉讼时效还剩最后5个月
这一份顶格罚单,拉开了亿晶光电股民索赔的序幕。此前的数据显示,亿晶光电被处罚之后,累计是收到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1163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1.2元。在这一千多起索赔案件中,1180起案件已调解结案,涉案起诉金额超过亿元,基于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公司就截止报告出具日的提起诉讼的案件已经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共计8100多万元,已累计支付诉讼金额7300余万元。
不过经过此次最新公告的发布,这样的数据已经进行了刷新。
值得留意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投资者向亿晶光电发起索赔的机会已经不多了。根据相关法律认定,针对该公司进行民事证券维权的最后时间是2021年4月底,距今只剩下5个月时间。
维权律师提醒,在2017年1月12日到2017年5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5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亏损的投资者,不管后续是否解套,只要这个区间里产生过一定的浮亏,都有机会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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