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涉嫌信披违规被调查 同日又收警示函
2021-01-04 09:26:07
文章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

  1月3日,北京文化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2016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关于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决定,北京文化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记者自“天眼查APP获悉”,北京文化于1998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于2014年正式转型文化影视产业。2020年4月29日,北京文化曾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公司在2019年度对子公司进行的内部审计及资产清查中,通过对2019年期初余额涉及的有关往来账户、存货及现有影视项目的合同等资料全面清查、核实,并与相关业务客户、合作方的核对,发现在2018年度存在对在制剧投资收益权转让确认收入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对通过自查自纠共计补缴以前年度税款计入2019年度损益的处理、对2018年职工薪酬年奖金及2018年12月社保费用在支付时计入2019年度损益的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公司对上述事项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重述后,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为,营业收入由1,205,051,849.73元调整为741,355,130.12元,净利润由324,213,540.37元调整为121,403,579.88元。


  二级市场方面,发布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后,2020年4月30日和5月6日,北京文化连收两个跌停,相关投资者损失较大。


  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北京文化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北京文化,并在2020年4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者在2021年1月3日收盘时持有北京文化,并在2021年1月4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 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除了公司被立案调查外,2021年1月3日同日,北京文化还因存在2018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违规事项,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北京文化目前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对于证监会对北京文化立案调查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陈雯

北京文化

信披违规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京ICP备05049267号

  • 京ICP备05049267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