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2021-01-22 09:14:52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21年1月22日,深交所向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你公司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北京丰汇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出资1000万元与王家庚共同投资上海眼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出资3383.5万元与王家庚及其控制的企业济南金诚智远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购买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于2020年12月出资2424.66万元与王家庚共同投资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庚于2020年1月6日辞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离职日期距离相关投资发生日期未超过12个月,在相关投资时点王家庚仍为你公司关联自然人。你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第7.2.7条、第7.2.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2019年年报显示,泰和科技的主营业务为水处理行业,占营收比例为:99.65%。


责任编辑:陈雯

深交所

监管函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