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披露仲裁案件 *ST长动收监管函
2021-03-10 08:54:16
文章来源
北京商报

  由于去年10月的一件仲裁案件在今年2月才对外披露,3月9日,*ST长动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据悉,*ST长动2021年2月27日发布《关于仲裁的公告》称,2020年10月14日,黄山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汪忠文等四人与*ST长动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涉案金额4000万元,占*ST长动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59亿元绝对值的11.14%。但*ST长动迟至2021年2月27日才披露上述仲裁案件,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条、第11.1.1条的规定。


  深交所方面表示,希望*ST长动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陈雯

*ST长动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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