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间,上海梅林(600073.SH)发布2020年年报,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38.67亿元,同比增长1.98%,归母净利润4.05亿元,同比增长10.55%。从业绩来看,上海梅林去年营收净利双增长,但从同比增速来看,上海梅林去年增速放缓。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家食品公司,上海梅林的研发投入较低,仅占营业收入的0.24%。同时,其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毛利率等也低于同行可比公司,高管频繁变动。另外,2020年上海梅林商誉减值超亿元。
此外,上海梅林此前发布多条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江苏沃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代理采购业务最终未能实际履行,进行诉讼;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盐城光明生猪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
就上述问题,中国食品报向上海梅林发送调研函请求阐释,但截至发稿前,公司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营收净利增速放缓 商誉减值超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以肉类食品和休闲食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主。受疫情以及猪周期的影响,A股肉制品上市公司的业绩分化也较为明显。
3月30日晚间,上海梅林发布了2020年年报,公司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38.67亿元,同比增长1.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亿元,同比增长10.55%。
来源:公司公告
尽管2020年上海梅林的营收净利双增长,但相较于2019年,其增速有所下降。数据显示,2019年上海梅林营业收入234.04亿元,同比增速5.42%;归母净利润3.66亿元,同比增速20.38%。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上海梅林“增利不增收”,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79亿元,同比增速-0.19%;归母净利润3.06亿元,同比增速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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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研发上,上海梅林近几年的研发投入不足营业收入的1%。Wind数据显示,2018年—2020年上海梅林的研发费用分别为0.41亿元、0.43亿元和0.56亿元,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0.63%、0.19%和0.24%;同期销售费用分别为16.31亿元、16.58亿元和8.71亿元,销售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0.84%、10.94%和7.69%。
来源:wind
另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上海梅林多个财务指标表现也不佳。数据显示,2018年—2020年上海梅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32%、9.35%和9.69%,行业平均值为15.73%、23.86%和20.53%;同期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2.73%、13.96%和11.89%,行业平均值为 22.62%、22.31%、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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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20年上海梅林商誉再次减少1.06亿元。据悉,上海梅林于2012年9月份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苏食肉品 60.00%权益,支付的股权对价款人民币2.7亿元与苏食肉品在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归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之间的差额人民币2.61亿元确认为商誉。同月,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淮安肉品 60.00%权益,支付的股权对价款人民币1.08亿元,与淮安肉品在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归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之间的差额人民币1.02亿元确认为商誉,上述两者合计商誉达3.63亿元。
来源:公司公告
根据财报,上海梅林预计对收购苏食肉品60%股权及淮安苏食60%股权形成的商誉合计计提1.06亿元减值准备,SFF商誉减值于2019年年计提完毕。截至2020年末,上海梅林商誉为1.58亿元。
高管频繁变动 子公司问题频出
除了商誉减值外,上海梅林高管频繁变动,子公司也是问题频出。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7月11日,上海梅林副总裁汤爱娣女士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副总裁颜志荣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2020年8月4日,公司董事兼总裁王国生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及总裁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0年8月20日,董事长吴通红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第二天,公司董事兼总裁王国祥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及总裁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公司公告
经历了人事变动的上海梅林,在2021年,旗下子公司也问题频出。3月10日,上海梅林发布公告称,全资子上海市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为诉讼被告,涉诉金额3258.6万元,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后期利润的影响。
来源:公司公告
据了解,2017年10月20日,上海梅林全资子公司上海市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食品进出口公司”,被告)与江苏沃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沃田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及相应的《委托代理合作协议书》,约定沃田集团委托食品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出口及国内购销业务,且双方通过控股企业或子公司具体实施。前述协议签订后,沃田集团指示食品进出口公司与沃田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江苏沃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沃田加工”,原告)及江苏沃田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具体开展业务。
在上述业务合作开展过程中,沃田集团及沃田加工委托食品进出口公司向其指定的交易相对方采购相关产品,为此,食品进出口公司于2019年3月6日代为与前述交易相对方签署编号为NX-2019JIK-015和NX-2019JIK-015-2的《购销合同》,同日食品进出口公司也与沃田加工签订的编号为NX-2019JIK010和NX-2019JIK-015-1的《购销合同》。其中,编号为NX-2019JIK010的《购销合同》即为本案中沃田加工起诉的合同,双方在该合同中约定由沃田加工向食品进出口公司购买70,000箱“SF蓝莓茶”,合同货物含税价格为人民币3124.8万元。由于沃田集团、沃田加工及其交易相对方的原因,上述代理采购业务最终未能实际履行。现沃田加工单独依据编号为NX-2019JIK010的《购销合同》向食品进出口公司提出主张。
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9年3月6日签订的编号为NX-2019JIK010的《购销合同》;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共计人民币3124.8万元及利息,现本息合计3258.6万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来源:公司公告
此外,上海梅林间接控股子公司盐城光明生猪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盐城光明生猪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30万元。
高管变动,商誉减值,子公司问题频出,且业绩增速放缓的上海梅林,或迎来了多事之秋。
上海梅林多,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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