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收过警示函,中公教育又遭立案调查,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21-12-17 09:40:50
文章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12月16日晚,中公教育公告,于12月15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中公教育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通常有三种表述情形,最常见的是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其次是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有小部分案件会比较明确地表述为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或者直接指出涉嫌违法的具体事项。”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


  半个月前曾收到证监局警示函


  此次立案调查,或是半个月前中公教育收到的证监局警示函的“升级版”。


  11月30日,中公教育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对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19-2020年,中公教育与关联方北京创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贝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井开区理享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等之间存在业务合作,相关交易金额达到应披露标准,但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中公教育公告发现,中公教育曾在2019年和2020年的定期报告“其他重大合同”章节披露和北京创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的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2.87亿元和3.83亿元,但在“是否关联交易”中均列示为“否”。另两家关联企业则未曾出现在信披中。


  “立案调查披露中公教育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结合11月30日晚公司发布的安徽证监局警示函内容,预计后续公司或面临行政处罚。”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虽然警示函没有披露关联交易涉案金额和具体情节,但结合立案公告相对明确的涉嫌事由,可能是针对证监局警示函所涉事项的升级措施。”


  信披贷款机构、关联交易问题受深交所关注


  除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外,近期中公教育还因半年报和三季报的信息披露,于10月18日和12月13日两次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尤其是12月13日的关注函中,出现了关联交易、贷款金融机构等与警示函疑似相关的内容。


  深交所指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前三季度,中公教育财务费用分别为-0.03亿元、2.04亿元、4.31亿元和3.84亿元,其中2018年至2020年手续费分别为0.36亿元、0.99亿元和2.92亿元。根据中公教育前期定期报告,手续费包括交易手续费及学员通过贷款支付学费时公司承担的利息成本。


  深交所要求中公教育详细说明学员贷款支付学费的具体模式、资金支付过程、贷款的利率情况、该模式影响公司财务费用的具体过程;2018年以来,通过贷款方式参与公司培训的人数、预收培训费的金额、实际转为收入的金额以及占总人数、总预收培训费和总收入的比例,贷款模式形成的退费率是否同公司正常退费率存在差异;并说明贷款模式下提供贷款金融机构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成立时间、股东结构、是否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并核查在贷款模式中是否存在恶意放贷恶意催收等违规经营行为,对公司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中公教育说明2021年半年报中其他应收款第一大欠款方辽宁瀚辉实业有限公司(金额为2亿元,性质为押金及保证金)与公司是否为关联方,相关合作项目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合作开发项目截止目前的进展情况,是否按照预计进度进行,项目建设是否存在异常。


  截至记者发稿,中公教育尚未回复第二封关注函(深交所规定回函并披露日期为12月20日)。


责任编辑:腾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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