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IPO:负债、存货与应收账款三高 与多家已注销关联方存资金往来
2022-06-09 09: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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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在创业板上会通过,并于5月23日提交注册,由东吴证券作为保荐机构。


  公开资料显示,鸿日达此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167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预计募集资金为4.83亿元,其中4.23亿元用于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以及6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不过,通过查询招股书发现,鸿日达负债、存货与应收账款规模均较高,资金流动性或承压。此外,鸿日达报告期内多家关联企业注销或转让,并于已注销关联方存资金往来。针对上述情况,发现网向鸿日达公开邮箱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止发稿前,鸿日达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负债、存货与应收账款三高,流动资金或承压


  公开资料显示,鸿日达主要从事于精密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及其周边产品、智能穿戴设备、电脑等3C领域。2019年-2021年,鸿日达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82亿元、6.05亿元和6.18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7%、25.67%和2.11%;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38亿元、0.60亿元和0.63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1.52%、59.42%和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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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Wind(鸿日达)


  随着公司的发展,鸿日达所需资金也越来越大,在融资渠道单一的情况下,鸿日达的负债规模较大。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1年,鸿日达的负债规模分别为5.42亿元、6.48亿元和5.77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85%、72.19%和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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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招股书(鸿日达)


  而立讯精密、长盈精密、胜兰股份等同行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38.90%、40.88%和40.68%。相较之下,鸿日达的资产负债率虽呈下滑趋势,但负债规模仍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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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招股书(鸿日达)


  通过查询招股书发现,鸿日达负债规模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应付账款较大所致。2019年-2021年,鸿日达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32亿元、3.38亿元和2.16亿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1.25%、52.16%和37.44%。值得一提的是,鸿日达应付账款在2021年大幅下滑,但其短期借款却在2021年攀升,由2019年的1.30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2.37亿元,上涨幅度达到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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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招股书(鸿日达)


  需要注意的是,在负债规模较高的情况下,鸿日达的存货规模以及应收账款也居高不下。据招股书披露,2019年-2021年,其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0亿元、1.34亿元和1.72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4亿元、2.06亿元和1.84亿元,两者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71.27%、67.91%和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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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招股书(鸿日达)


  与此同时,鸿日达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也不稳定。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58亿元、-0.29亿元和0.67亿元。分析人员表示,鸿日达负债规模高达5亿元,以及存货、应收账款均较高的情况下,其流动资金或承压,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能否缓解其资金短缺压力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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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招股书(鸿日达)


  与注销关联方存资金往来


  据招股书披露,鸿日达的多数关联方是由公司控股股东王玉田、石章琴或者他们的家人控制,如恩港有限、鸿日达集团以及东莞市澳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不过,像苏州同鑫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恩港有限、鸿日达集团、昆山开发区信杰五金商行、东莞市澳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澳鸿)、东莞恩港、昆山精石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精石通)等10多家关联公司在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除名、吊销、注销或向第三方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鸿日达与已注销关联方东莞澳鸿与昆山精石通仍存资金往来。招股书显示,东莞澳鸿生产经营自2017年以来已逐步停止,昆山精石通业务自2018年以来逐步停止。而东莞澳鸿与昆山精石通分别于2020年9月和2021年3月注销。


  然而,2018年-2019年,鸿日达与东莞澳鸿合计发生1878.15万元的资金往来,其中1172.35万元主要系公司向东莞澳鸿支付期初剩余贷款,705.80万元主要系东莞澳鸿归还鸿日达实际控制人借款。此外,鸿日达在2018年向昆山精石通支付贷款及设备款合计533.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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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问询函(鸿日达)


  不仅如此,鸿日达于2020年6月将子公司东莞恩港100%股权以100万元价格转让给李志顺。事实上,东莞恩港2019年净利润为258.61万元,2020年6月末净资产139万元。也就是说,鸿日达出售东莞恩港的价格低于东莞恩港的净资产。


  由此也受到了监管层的质疑,监管层要求其说明转让价格低于标的公司净资产的原因,价格是否合理。一并受到监管层质疑的还有上述鸿日达与已注销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真实性。鸿日达在问询函中解释道,出售东莞恩港价格低于东莞恩港净资产是出于自然人李志顺可能会承担厂房租金损失考虑,因此具有合理性,并且股权定价方式合理,转让价格具有公允性。对于与已注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鸿日达也详尽表明了真实性。


  (记者罗雪峰 财经研究员腾会言)

责任编辑:腾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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