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内控合规问题屡次被罚,并且公司还涉多起诉讼、仲裁事项。同时信达证券招股书中披露的业务收入、关联交易数据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披露的数据差异明显。
排队一年半后,证监会发审委6月30日发布的会议审核结果显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首发获通过。
公开资料显示,信达证券成立于2007年9月,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持股25.51亿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87.42%,为信达证券的控股股东。2020年8月5月,中国信达公告称分拆信达证券独立上市,2021年4月30日,信达证券IPO申请获证监会反馈。
招股书显示,信达证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73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5%;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以及发展主营业务。
虽然信达证券首发获通过,但证监会发审委会议提出的首个问询问题便是公司因内控合规问题屡次被罚的情况,并且公司还涉及多起诉讼、仲裁事项。同时,查询招股书发现,信达证券披露的业务收入、关联交易数据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披露的数据差异明显。
针对上述情况,发现网向信达证券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至发稿前,信达证券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因内控合规问题屡次被罚,且涉多起诉讼仲裁
招股书显示,2019年3月22日,信达证券福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因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未调整客户风险等级被处以48万元罚款;2020年4月29日,信达证券因在检查期限内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被处以280万元罚款,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被处以8.1万元罚款。
2018年-2020年期间,信达证券下属子公司新心财富、信达澳银三次收到警示函,监管内容包括通过不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公司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未真实公允计算资管计划净值、上调业绩比较基准误导投资者等。
(图源:信达证券招股书)
除此之外,证监会官网显示,2022年年内监管部门对信达证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开出6张罚单,其中总经理被约谈两次。
1月11日,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证券营业部因违规销售多支金融产品和对员工执业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管理不到位被责令改正,营业部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并一同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4月14日,信达证券因在开展ABS业务过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约束制衡机制,ABS业务开展环节违规,风险管理缺位,部分ABS项目存续期信息披露不完整等被责令改正,4月27日,信达证券总经理祝瑞敏被监管谈话;6月10日,信达证券因未完成香港控股平台的设立等被责令改正,同时公司总经理祝瑞敏、合规负责人吴立光被监管谈话。
(图源:证监会官网)
与此同时,招股书显示,信达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尚未了结的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案9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1起。受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影响,信达证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招股书显示,2018年-2020年,其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53亿元、3.16亿元和1.48亿元。
(图源:信达证券招股书)
因此,在发审委会议中,监管部门提出的第一大问题就是要求信达证券说明相关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说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相关内控措施是否健全有效。
财务数据披露存疑
合规问题频出的同时,信达证券在招股书中披露的业务收入与控股股东披露的收入相矛盾,并且公司关联交易数据也存疑。
招股书显示,信达证券的主营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等。2018年-2021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6.59亿元、22.23亿元、31.62亿元和38.03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70亿元、2.10亿元、8.20亿元和11.72亿元。
(图源:wind)
作为营业收入重要来源的证券经纪业务,2018年-2020年收入分别为14.07亿元、13.37亿元和16.3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4.81%、60.13%和51.84%;信达证券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16.85亿元,同比增长2.75%。
然后,信达证券控股股东中国信达2018年-2021年年报显示,其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4.57亿元、5.53亿元、7.8亿元和9.17亿元,占比分别为27.6%、24.9%、24.7%和24.1%,收入占比未超过三成。
两者披露的数据相比较,信达证券招股书披露的证券经纪业务比中国信达披露的分别高出9.5亿元、7.84亿元、8.59亿元和7.68亿元。
(图源:信达证券招股书)
(图源:中国信达年报)
再看关联交易,招股书显示,在经常性关联交易中,2018年-2020年,信达证券提供承销保荐业务取得的收入分别为2.62亿元、1.66亿元和3.18亿元,涉及关联方有中国信达、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等。
2019年,信达证券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地产)承销保荐关联交易金额584.91万元,2018年和2020年没有;但在信达地产年报中显示,其在2018年与信达证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22.64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债券发行费摊销及保荐费。
(图源:信达证券招股书)
(图源:信达地产2019年年报)
此外,招股书显示,2018年-2020年信达证券为关联方提供的财务顾问业务关联金额分别为0.69亿元、0.49亿元和0.55亿元。其中,2018年和2019年信达证券与信达地产相关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625.47万元和553.58万元,而在信达地产2019年年报中并未体现出此关联交易金额。
从数据看,信达证券和信达地产两者披露的关联交易数据无法相互确认,那么上述漏掉的关联交易金额是否真实存在不得而知。因此,在发审委会议中,监管部门也要求信达证券说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生的必要性、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方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图源:信达证券招股书)
(记者罗雪峰 财经研究员刘利香)
信达证券
业务收入
数据披露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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