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欣科技终止IPO:去年关联交易收入大幅增长,但与关联方披露数据差异大
2022-07-27 09:56:17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报告期内2021年同方鼎欣关联项目交易,均得到了函证确认,中介机构也复核了收入确认文件,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披露无误,公司与同方股份关联交易披露差异并非由于公司披露有误导致。”7月26日,鼎欣科技通过邮件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


  每经记者王琳 每经编辑董兴生


  近日,拟上市北交所的新三板公司鼎欣科技(NQ870840,股价6.57元,总市值4.23亿元)宣布终止IPO项目,但随后表示未来仍将择机重启资本市场上市计划。


  记者注意到,鼎欣科技2021年营业收入大增超20%背后,是其关联交易大增,以及2021年第四季度营收增速仅为2.02%的现实。


  此外,作为同方股份(SH600100,股价4.49元,总市值150.4亿元)的子公司,鼎欣科技与同方股份披露的2021年两家公司间的关联交易金额也存在差异。鼎欣科技则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披露无误。


  2021年关联交易销售金额占公司整体营收比例大增


  7月15日,鼎欣科技宣布终止北交所IPO审核,公司股票在7月19日复牌当日下跌50.43%,随后在7月20日继续下跌38.14%。


  7月22日,鼎欣科技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基于战略规划的考虑,拟继续对资本市场路径进行研判规划,并考虑重新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协助公司进行相应工作,未来将择机重新启动资本市场上市计划。


  作为前身为清华大学首家校办企业,同时也是上市公司同方股份子公司的鼎欣科技,是一家解决方案、信息技术服务及软件开发服务的供应商,其产品和服务主要为IT服务、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


  事实上,从业绩情况来看,鼎欣科技的表现并不差。


  2018年至2020年各年度,鼎欣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87亿元、5.78亿元、5.86亿元,其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95.77万元、3001.15万元和4381.67万元。2021年,鼎欣科技的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继续分别同比增长21.54%和24.60%。


  不过,鼎欣科技在2021年对关联方同方股份的销售金额达5094.44万元,占公司年度整体营收的7.15%。而在2018年至2020年,鼎欣科技的关联交易收入占比分别为0.85%、1.94%和0。


  同时,从2021年第四季度来看,鼎欣科技的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同比增速分别仅为2.02%和8.38%。而从过往来看,第四季度本是鼎欣科技营收占比最高的一个季度。


  也就是说,在关联交易大增的情况下,鼎欣科技在2021年才录得营收21.54%的同比增速,且其在第四季度营收的同比增速还下降到了2.02%。


  关联交易披露数据不一致 鼎欣科技:公司披露无误


  根据鼎欣科技对北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在鼎欣科技收入函证中,2019年至2021年各年度明示不回函的金额分别为3.78亿元、2.84亿元和2.76亿元,明示不回函的主要是IBM、北京伯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等鼎欣科技的大客户。


  IPO中介机构表示,上述不回函客户信用良好,主要通过执行替代程序确认其真实性,如检查工作量确认单、验收单、通知公司开具发票及期后回款等。


  不过,记者注意到,同方股份2021年年报显示,其在2021年对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仅为1132.08万元,远低于前述鼎欣科技披露的对同方股份的关联销售金额5094.44万元。


  “报告期内2021年同方鼎欣关联项目交易,均得到了函证确认,中介机构也复核了收入确认文件,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披露无误,公司与同方股份关联交易披露差异并非由于公司披露有误导致。”7月26日,鼎欣科技通过邮件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


  此外,伴随着业绩增长的,还有鼎欣科技高企的应收账款。截至2021年末,鼎欣科技的应收账款为3.24亿元,不仅与其2021年营业收入的比值达到45.51%,而且占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的59.89%。


  而对比鼎欣科技招股书中的“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两处披露的信息似乎也有所“出入”。


  例如,“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显示,截至2020年末,鼎欣科技对中国电信和云从科技的应收账款分别为1748.73万元和1180.27万元。但中国电信和云从科技均不在“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显示的2020年末的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名单中,而其对第五大应收账款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925.25万元。


  对此,鼎欣科技解释称:“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已在招股书中注明同一控制下客户已合并披露,其中中国电信和云从科技均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披露,而‘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则为单独主体客户披露。”


责任编辑:腾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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