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曾剑
上海沪工(SH603131,股价12.12元,市值38.54亿元)与参股子公司南昌沪航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沪航)的矛盾有加剧迹象。上海沪工10月13日晚间公告称,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南昌沪航相关股东会决议。按照上市公司所称,其未参与该股东会,未签署股东会决议。早前,上海沪工曾在7月中旬披露,公司对南昌沪航2021年度的财报数据存在疑虑,起诉要求对方提供相应时间段的会计账簿供公司查阅。
值得一提的是,南昌沪航与上海沪工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舒宏瑞,上海沪工董事长舒振宇为舒宏瑞之子,在此情况下,两家公司却出现了较大的矛盾,让人有些费解。
起诉参股子公司南昌沪航
据上海沪工披露,公司近日向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高新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撤销南昌沪航6月7日的股东会决议,并确认南昌沪航6月8日的《章程修正案》无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本案第三人包括南昌基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基普)、舒宏瑞。
南昌沪航为上海沪工参股子公司。2020年10月,上市公司与舒宏瑞、南昌基普共同出资设立南昌沪航;其中,上市公司占股40%,舒宏瑞占股43%,南昌基普占股17%。
上海沪工称,其在今年7月调阅南昌沪航工商档案资料时发现,南昌沪航于6月9日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出资时间变更登记和章程修正案备案。根据南昌沪航向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南昌沪航在6月7日召开了股东会;6月8日,南昌沪航根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出具了章程修正案,舒宏瑞的出资比例由43%变为3%,南昌基普的出资比例由17%变为57%,上海沪工的持股比例不变。
对于南昌沪航上述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内容,上海沪工表示自己未被告知,也未被通知参加该次股东会会议。“公司也未签署前述股东会决议”。上市公司称。
与被告关系特殊
工商资料显示,南昌基普由舒宏瑞持股97.1930%,他还是南昌基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舒宏瑞为南昌基普、南昌沪航的实际控制人。而舒宏瑞也是上海沪工的实际控制人。截至今年6月末,舒宏瑞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70.98万股,持股比例为27.27%。同时,舒宏瑞之子舒振宇、舒宏瑞妻子缪莉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861.36万股、2165.1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18.43%、6.81%。
目前,舒振宇担任上海沪工董事长、总经理,缪莉萍也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以此观之,南昌沪航不只是上海沪工的参股子公司,同时也是上市公司的兄弟企业。双方的矛盾竟然发展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实在令人不解。
事实上,上海沪工与南昌沪航之间的公开矛盾不止于此。
上海沪工曾于7月中旬公告,公司向南昌高新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南昌沪航提供自2020年10月22日至判决生效日的会计账簿供公司查阅;并每季度提供会计账簿等供公司查阅。上市公司当时表示,其于去年11月30日向南昌沪航发函要求查阅其财务账簿,南昌沪航于去年12月15日回复上市公司称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安排查阅,但拖延后仍不提供相关会计账簿。
“南昌沪航向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的月度报表与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诸多差异,若南昌沪航提供的财务报表存在不真实或不准确情形可能影响公司(2021年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性。”上海沪工称。
10月13日晚间,上海沪工同步披露了上述诉讼的进展。法院一审判决南昌沪航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2020年10月22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公司会计账簿供上海沪工查阅,查阅期间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对此,上市公司认为,判决结果虽支持了公司要求南昌沪航提供其会计账簿的主张,但未能支持公司要求查阅南昌沪航原始凭证的主张,“公司财务部门将要求南昌沪航尽快提供其会计账簿,并持续主张对南昌沪航的知情权及对南昌沪航原始凭证的知情权”。
上海沪工
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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