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交易大师?惠柏新材IPO:曾帮关联客户转贷,双方披露票据竟不一致
2022-10-18 09:55:19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柏新材”)递交了招股材料,拟在创业板上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惠柏新材的应收项目较大。截至2021年底,惠柏新材应收票据约5.1亿元,应收账款约5.1亿元,总资产约16.2亿元。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计占总资产比重约63%。

  手握5亿元应收票据的同时,惠柏新材还有5亿元应付票据。公司可以通过银行授信,直接将应收票据抵押,开出应付票据给供应商,由此完成交易闭环。同时,在位列前五大客户之一的关联客户缺乏资金时,惠柏新材还利用应收票据协助该关联客户转贷,堪称“票据交易大师”。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惠柏新材披露的应收票据情况与其关联客户披露的应付票据完全不一致。

  持续增长的应收项目

  据惠柏新材招股书,其主要产品包括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新型复合材料用环氧树脂和电子电气绝缘封装用环氧树脂,下游主要是风电设备商。

  2019年至2021年,惠柏新材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计分别约3.7亿元、5.5亿元和10.2亿元。同期,公司总资产分别约7.8亿元、10.5亿元和16.2亿元,应收项目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约47%、52%和63%。

  惠柏新材表示,应收账款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加所致。

  但值得注意的是,惠柏新材手握大量应收票据的同时,其自身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规模也较大。截至2021年底,惠柏新材的应付票据约5.1亿元,应付账款约3.3亿元。

  大额的应收和应付项目给惠柏新材的现金流带来了波动。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9年至2021年,惠柏新材净利润分别为2274.08万元、5649.30万元和6731.0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238.75万元、-1899.09万元和-10273.91万元。可见,惠柏新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对于现金流变化,惠柏新材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较大,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关联大客户销售额萎缩

  截至2021年底,惠柏新材的应收票据前五大公司包括了明阳智能(SH601615,股价28.07,市值637亿元)、时代新材(SH600458,股价10.08元,市值81亿元)、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东台有限公司和创一新材(NQ836703,股价2.23元,市值0.86亿元)。

  上述企业中,创一新材为惠柏新材的关联企业。惠柏新材持有创一新材6.24%股权,惠柏新材实际控制人之一康耀伦在创一新材担任董事。

  据惠柏新材披露,创一新材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机叶片的生产、销售业务。2015年,创一新材与惠柏新材的客户时代新材签订风电叶片委托生产合同,双方形成委托加工合作关系,时代新材委托创一新材生产风电叶片。

  合作伊始,创一新材根据合作要求,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由时代新材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按时代新材的订单要求直接发货至创一新材。

  惠柏新材作为时代新材的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供应商,根据时代新材的要求,2015年度至2017年度均向创一新材交付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随后,创一新材在自行采购原材料时,惠柏新材仍然向其销售环氧树脂。

  据惠柏新材招股书,创一新材系其2019年和2020年的第三大客户。两年间,惠柏新材分别向创一新材销售了约3584万元和9518万元的“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

  惠柏新材表示:“公司因看好下游行业的发展前景,于2016年12月参与认购创一新材非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持有创一新材6.24%股份的参股股东;2017年1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康耀伦任创一新材董事。公司主要向创一新材销售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交易价格根据时代新材的招投标结果确定,具有公允性。”

  2021年,惠柏新材向创一新材的销售额萎缩至约1609万元。至于销售额萎缩的原因,惠柏新材解释称:“2021年上半年,由于基础环氧树脂和固化剂价格涨幅较大,公司拟调整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销售价格。由于基础环氧树脂价格的快速上涨可能导致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销售价格调整较为频繁,创一新材与时代新材的合作模式再次发生调整,不再由创一新材直接采购原材料,而是由时代新材与供应商协商采购价格并自行采购,故公司与创一新材自2021年第二季度起未发生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2021年向惠柏新材采购金额缘何骤减,向创一新材发出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

  利用票据为关联客户转贷

  然而,惠柏新材除了向创一新材销售相关原材料外,还曾利用票据帮助创一新材“转贷”。

  惠柏新材称,其与创一新材签订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为挂账后2个月内以12个月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予以结算。

  2019年7月,创一新材将获得的银行授信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汇入惠柏新材银行账户,用于偿还所欠惠柏新材部分货款。后因创一新材资金紧张,与惠柏新材协商将部分银行存款700万元替换成票据进行结算。因此,惠柏新材当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退回给创一新材700万元款项,其余300万元作为正常的销售回款冲减应收账款余额。

  惠柏新材表示,其并非前述“转贷”安排项下的借款人,亦未通过该笔银行贷款资金走账谋取任何经济利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配合客户转贷涉及的银行借款均已到期且已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未给相关贷款银行造成损失,公司未因此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不存在转贷的情形,转贷行为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纠纷,上述转贷行为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惠柏新材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双方是否还存在上述类似交易,向创一新材发出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同样未获得回应。

  应收票据情况与关联客户披露完全不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惠柏新材与创一新材之间关于应收、应付票据的披露完全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惠柏新材之所以形成了大额应收、应付票据,是因惠柏新材可以直接拿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质押开具应付票据。

  惠柏新材称:“2019年度,公司新增银行授信可以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质押开具应付票据,接受了更多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应收账款的结算方式,年末公司对时代新材和创一新材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4078.85万元和2361.00万元,因而使得2019年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大幅增长。”

  据惠柏新材披露,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惠柏新材对创一新材的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2818.56万元、4172.19万元和2719.52万元。

  上述惠柏新材对创一新材的应收票据的构成为:2019年底,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457.56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2361万元;2020年底,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4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1772.19万元;2021年底,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594.04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2125.48万元。

  然而,创一新材对外披露的信息却与上述惠柏新材所披露的信息完全不一致。据创一新材2019年报、2020年报和2021年报,其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5750.32万元、3484.57万元和2105万元。

  换句话说,2020年底和2021年底,创一新材披露的应付票据总额小于惠柏新材披露的其应收创一新材票据余额。

  另外,从创一新材对外披露的应付票据构成上看,也与惠柏新材所披露的大相径庭。创一新材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显示,其应付票据皆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金额皆为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双方披露数据的差异,向惠柏新材和创一新材发出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双方回应。

  每经记者赵李南每经编辑董兴生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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