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重整未按规定详细披露 深交所要齐翔腾达做书面说明
2022-11-22 09:50:14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彭斐 每经编辑魏官红

  在上周披露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进展后,随着工商资料的变更,齐翔腾达(SZ002408,股价7.56元,市值214.91亿元)迎来了新主,快速重整之下,公司却因披露不详细而被交易所关注。

  11月21日,深交所向齐翔腾达下发关注函称,公司控股股东发生重整事项未参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详细披露相关信息的具体原因,要求齐翔腾达说明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1月14日,齐翔腾达公告披露,2022年11月12日,淄博中院出具[(2022)鲁03破27号]《裁定书》,批准《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齐翔集团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实业)持有的齐翔集团80%的股权将让渡予齐翔集团重整投资人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新材料)。

  之前的10月9日,淄博中院裁定受理对于齐翔集团的重整申请,齐翔集团进入重整程序。此次申请的提出方,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

  经过问询核实后,齐翔腾达表示,齐翔集团与山东信托之间所涉及的债务为齐翔集团以公司股票为雪松实业向山东信托的借款提供的质押担保。

  在11月18日的公告中,齐翔腾达称,截至公告披露日,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完成上述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在齐翔集团确定重整的最近进展披露不到一周后,山能新材料就通过工商变更成为齐翔腾达的新主。

  但对于齐翔集团的重整进程,齐翔腾达在10月10日、11月14日及11月18日多次发布公告,但对于重整过程并未详细说明。

  在11月21日的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齐翔腾达补充披露控股股东齐翔集团重整管理人的确定情况、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情况、未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原因、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况、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各债权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或者和解协议的表决情况等内容。

  按照深交所的要求,齐翔腾达要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1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责任编辑:腾会言

齐翔腾达

控股股东

深交所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