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赣锋锂业没收违法所得约111万元,并处以约332万元罚款;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赣锋锂业表示,相关处罚可能会对赣锋锂电的分拆上市产生影响,最终结论以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每经记者赵李南 每经编辑梁枭
12月7日,赣锋锂业(SZ002460,股价81.39元,市值1642亿元)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证监会对赣锋锂业涉嫌内幕交易江特电机(SZ002176,股价19.86元,市值339亿元)股票立案。12月6日,赣锋锂业收到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上述告知书,对赣锋锂业的内幕交易行为,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江西证监局拟对李良彬和欧阳明给予警告和罚款,同时没收赣锋锂业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此外,上述行政处罚或影响目前赣锋锂业分拆子公司上市的进程。
并购期间买卖江特电机股票
2020年4月,因为江特电机连续亏损,深交所将对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江特电机也积极开展自救,引入战略投资者就是当时重要的解决方案。
按照江特电机的相关方案,“自救”的主要途径是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及股票增发的方式控制江特电机,以此来增强二级市场信心。江特电机总裁梁云、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闵银章等高管人员按此方案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
2020年6月,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政府推动赣锋锂业与江特电机之间的接洽。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等人赴江特电机考察,双方就合作事宜进行交流。
2020年8月12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实际控制人。
然而,2020年8月20日,赣锋锂业与江特电机之间的《合作备忘录》戛然而止。江特电机当日公告称,因双方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终止筹划相关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据江西证监局的调查,江特电机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赣锋锂业开立的证券账户在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了江特电机股票。
或影响赣锋锂业子公司分拆上市
据江西证监局调查,赣锋锂业的证券账户由赣锋锂业的证券部具体负责投资管理。针对江特电机的股票买卖,江西证监局的调查结果是:“受李良彬决策安排,由欧阳明具体负责,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江特’(江特电机此前简称)股票。”
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其证券账户中。从当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江特电机”股票约1568万股,买入金额约2648万元。并随后在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期间全部卖出,获利约111万元。
江西证监局认为,赣锋锂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内幕交易行为。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据江西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赣锋锂业没收违法所得约111万元,并处以约332万元罚款;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处罚尚不是正式行政处罚决定,赣锋锂业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赣锋锂业表示,初步判断,《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违规行为未触及强制退市情形。赣锋锂业在公告中称:“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提高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赣锋锂业11月23日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公司启动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电)在深交所分拆上市的可行性方案论证工作。
据今年1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下,上市公司不得分拆子公司上市。
赣锋锂业表示,相关处罚可能会对赣锋锂电的分拆上市产生影响,最终结论以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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