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生活家居用品出口制造商湖北香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电器)披露了最新招股说明书,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目前已收到首轮问询函。
据悉,此次IPO,香江电器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821.98万元,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预计募集资金5.89亿元,其中4.33亿元用于香江电器-品质生活家居用品建设项目、5907.32万元用于香江电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97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香江电器报告期内不仅依赖外销收入,且以代加工为主,自主品牌占比较低。此外,香江电器超80%的股权掌握在父子两人手中,且存减持风险。针对上述情况发现网向香江电器公开邮箱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止发稿前,公司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超80%营收来源于美国
公开资料显示,香江电器主要从事于家居生活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营产品涵盖电器类家居用品和非电器类家居用品两大类。
2020年-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香江电器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4.78亿元、14.89亿元、11.03亿元和5.60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6.48%、0.73%、-25.92%和-4.4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89亿元、0.72亿元、0.91亿元和0.72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20.80%、-18.92%、26.27%和70.61%。
图源:Wind(香江电器)
从数据看,香江电器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持续下滑。香江电器解释称,营收下滑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销售的区域以美国和欧洲地区为主,而2022年以来欧美地区受通货膨胀影响,其消费市场的整体购买力和市场需求下降,从而导致公司的下游客户采购需求下降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香江电器将近99%的营收来源于海外地区,包括北美洲、欧洲、大洋洲、非洲等,其中北美洲的销售收入占比将近85%,而美国2023年上半年的销售收入占比达到80.85%。
具体情况为,2020年-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香江电器境外业务收入分别为14.19亿元、14.66亿元、10.88亿元和5.5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81%、99.05%、99.21%和99.53%,其中向美国销售的收入分别为10.79亿元、10.41亿元、7.55亿元和4.5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01%、69.95%、68.48%和80.85%。
图源:招股书(香江电器)
业内人士表示,香江电器依赖外销收入,尤其是对美国地区。然而,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际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因素越来越多,各种贸易保护措施盛行,对我国的外销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尤其中、美两国还存在贸易摩擦,自2018年起美国对我国进口的许多物品诸如电子产品、汽配产品以及食品等实施了一系列加征关税的贸易保护措施。
不仅如此,香江电器还以代加工为主,自主品牌收入偏低。报告期内公司以代加工为主的ODM/OEM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81%、93.65%、94.41%和94.67%;而OBM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9%、6.35%、5.59%和5.33%。
图源:招股书(香江电器)
实控人减持风险需注意
据招股书披露,香江电器设立于2012年,公司系由潘允、吉颖、李友香、徐细平、易杰、胡庆峰、叶焕春、胡彦、邹成厚、耿从恩、严丽、易红良12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
截止2019年初,香江电器股权结构为潘允持股50.42%、蕲春华钰持股25.69%、蕲春恒兴持股19.03%、汇银加富持股2.22%、汇银合富持股2.04%、汇银瑞和持股0.61%。
图源:招股书(香江电器)
2019年3月,香江电器进行股权转让,由股东汇银加富将其持有的2.22%股权全部转让给潘允,转让价格为2970万股,自此汇银加富退出香江电器。
2020年4月,香江电器两大股东进行了股份减持,分别为汇银合富减少428.27万元,汇银瑞和减少128.48万元,减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005元。本次减资完成后,香江电器仅剩下三位股东,公司股权结构为潘允持股54.07%、蕲春华钰持股26.39%、蕲春恒兴持股19.54%。
图源:招股书(香江电器)
需要注意的是,截止招股书签署日,潘允直接持有公司54.07%,并通过蕲春华钰和蕲春恒兴,分别间接持有公司18.57%和8.11%的股权,所以潘允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75%,为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之一。而潘允的儿子GUANGSHE PAN通过蕲春华钰间接持有公司7.82%股份,为香江电器另一实控人。
也就是说,在汇银加富、汇银合富和汇银瑞和三位股东退出公司后,香江电器的控股权将近90%掌握在潘允父子两人手中,两人对公司拥有绝对表决权。
事实上,上述减持股东不止汇银合富和汇银瑞和,还包括潘允以及潘允控制的合伙企业蕲春华钰和蕲春恒兴。而且实控人潘允及GUANGSHE PAN未来依旧有减持意向,其表示:“在监管要求下,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是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匪夷所思的是,即使减持,潘允及GUANGSHE PAN表示的是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为何是两年内?香江电器实控人此话给人很迫不及待的感觉。换句话说,若不是锁定期不允许减持,两人甚至会立马再次进行减持。而关于“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的说法更是引人猜测两位实控人是否目的不纯,具有股权套现的嫌疑。
(记者罗雪峰 财经研究员腾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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