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供应链贸易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被警示后,齐翔腾达再收监管函
2023-11-07 09:54:00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彭斐 每经编辑董兴生

  已经更换实控人的齐翔腾达(SZ002408,股价5.82元,市值165.45亿元),因前任执掌时出现的纰漏,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11月6日,深交所向齐翔腾达下发的监管函显示,齐翔腾达存在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数据不准确、供应链贸易业务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两项问题。

  监管函显示,2020年9月,齐翔腾达全资控股的广州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齐翔”)与上下游公司进行了尼龙颗粒的采购销售业务,2020年9月、2021年1至5月,广州齐翔与上下游公司进行了苯乙烯的采购销售业务。

  不过,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数据不准确是首要问题。对于不准确的原因,监管认为是“缺少商业实质”。

  具体来看,广州齐翔2020年采购金额为3.83亿元、销售金额为3.83亿元的尼龙颗粒的交易,以及2020年采购销售金额为1.00亿元、2021年采购销售金额为1.77亿元的苯乙烯的交易缺少商业实质,广州齐翔确认了收入、成本,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4.83亿元、营业成本4.83亿元,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77亿元、营业成本1.77亿元,导致公司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监管函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是齐翔腾达控股公司供应链贸易业务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0年、2021年,齐翔腾达控股的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广州齐翔,通过两家网上仓储服务平台与上下游进行了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的交易,相关交易占公司境内供应链业务比重较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2月,深交所曾向齐翔腾达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就供应链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提供主要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政策、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实物流转、资金流转等问题做出说明,并对外披露。

  当时的一大背景是,雪松控股部分信托产品兑付逾期,且其底层资产相关的供应链业务涉嫌“空转”贸易。而雪松控股创始人张劲系齐翔腾达当时的实际控制人。齐翔腾达曾在当时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但是公司未按要求充分说明上述业务的实物流转等具体业务模式,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问题发生之时,齐翔腾达尚在雪松系的掌控下。如今的齐翔腾达,已经易主山东省国资委。

  2022年11月,淄博中院裁定通过《重整计划》,山东能源集团旗下的山能新材料将取得齐翔集团80%股权,进而间接控制齐翔集团所持有的齐翔腾达45.91%股份。去年底,齐翔集团重整程序开始执行,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齐翔集团高比例股权将让渡给山东国资。当时市场认为,齐翔腾达将摆脱“雪松案”的阴影,迎来新生。

  不过,虽然实控人已经完成变更,但齐翔腾达和时任责任人都没能逃脱监管。

  今年10月18日,齐翔腾达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5号)、《关于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车成聚等3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6号)(以下合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从10月18日公告来看,被出具警示函的除了上市公司,多数为当时的责任人。具体包括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车成聚、时任财务总监黄磊等。山东证监局决定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上述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腾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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