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赵李南 每经编辑杨夏
1月15日,庚星股份(SH600753,股价10.21元,市值24亿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庚星股份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庚星股份在去年两次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去年9月2日,庚星股份公告称,收到福建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2号】,庚星股份、时任董事长梁衍锋、时任总经理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建丰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被出具警示函的主要原因为庚星股份在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后庚星股份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扣非净利润为负值。福建证监局认为庚星股份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信息不准确。
去年9月21日,庚星股份公告称,收到福建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81号】,福建证监局对庚星股份、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置业)、时任董事长梁衍锋、时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石春兰、时任总经理(主持会计工作)夏建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福建证监局调查显示,庚星股份2018年燃料油贸易的会计核算存在错误。2018年,庚星股份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供应商江苏钦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的燃料油贸易,未按规定以净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虚增庚星股份2018年营业收入约14.8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77.05%。
同时,庚星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占用资金。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庚星股份控股股东中庚置业占用公司贸易预付款2829.20万元,金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19%;2021年2月,中庚置业及其关联方占用庚星股份子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预付货款2023.20万元,金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87%。上述资金占用于2022年12月29日偿还完毕。
对于此次证监会立案,庚星股份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庚星股份
证监会立案
违法违规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