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年报、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等事项 东尼电子被出具警示函
2024-07-24 09:37:34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赵李南 每经编辑 文多


  7月23日,东尼电子(SH603595,股价17.69元,市值41.12亿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据东尼电子公告,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东尼电子存在多个问题。其中包括:


  一、东尼电子存在成本入账不完整、研发费用核算和存货计价不准确的情况,导致东尼电子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导致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东尼电子的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东尼电子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亿元至-3.2亿元。2024年4月27日,东尼电子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亿元。


  浙江证监局认为,东尼电子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财务总监杨云对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和2023年业绩预告不准确、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东尼电子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斌斌、时任财务总监钟伟琴对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东尼电子、沈新芳、沈晓宇、罗斌斌、翁鑫怡、钟伟琴、杨云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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