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炬高新选举新独董,拟离职独董投出弃权票:称公司治理结构制衡力不足,存内部人控制风险
每经记者 吴泽鹏 每经编辑 宋思艰
1月6日晚间,中炬高新(SH600872,股价20.93元,市值163.93亿元)公告称,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增补方祥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炬高新的另一位独立董事秦志华投出了弃权票,并给出多点弃权理由。
更值得注意的是,方祥此时有机会成为中炬高新的新独董原因,恰好是秦志华连续担任中炬高新独立董事6年,期限届满提出辞职。
记者查询还发现,秦志华此前也有投出弃权票的经历。
拟增补华南农大食品学院教授为独董
1月6日上午,中炬高新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一《关于选举方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及议案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这两项议案最终均获得审议通过,但最终表决结果均为7票赞成、0票反对以及1票弃权。针对两项议案,秦志华均投出弃权票。
根据公告,对于议案一,秦志华的弃权理由有四点:一是董事会成员中,缺乏具有高管考核任免与薪酬分配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二是董事会结构中,缺少持股70%以上非控股中小股东推举的董事;三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制衡力不足,存在内部人控制风险;四是根据方祥先生的工作背景与经验,担任公司外部董事更为合适。
基于对议案一的弃权,秦志华认为,鉴于中炬高新的股权结构,应专门发布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并说明任职资格,吸引广大中小投资者参与提名,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核批准。从目前情况看,公布董事会决议及不同意见后再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更为合适。
中炬高新对秦志华的意见也作出了回应,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方祥工作经历、独立性均符合担任要求。
同时,中炬高新还表示,中小股东可以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确认提案后可一并提交至股东会进行审议。
对于秦志华给出的其他弃权理由,中炬高新认为均为秦志华个人意见,与本次议案内容不相关。
公告中介绍,方祥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现为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生物工程专业主任,兼任广东省大豆产业创新联盟秘书长、中国专用大豆产业联盟副秘书长、中国发酵工业协会酵素分会副秘书长等职务。
投出弃权票的独董已任期届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到,投出弃权票的秦志华,实际是中炬高新准备离职的独董。
2024年11月中旬,中炬高新发布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公告,称董事会近日收到秦志华的书面辞职报告,后者已连续6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治理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需要注意的是,秦志华递交辞呈时,还在辞职报告中就中炬高新的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优化建议,当时,中炬高新称董事会将会认真采纳并努力落实建议,以推动公司更好地发展。
记者还查询到,2024年6月,秦志华对中炬高新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方案的议案也投出了弃权票,给出的理由是当时的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持股资格不全面,有短期行为风险。持股对象中部分高管的持股量计算方式不妥,有违规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因秦志华的辞职将导致中炬高新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秦志华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根据中炬高新历史公告,公司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秦志华被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之一。2018年11月15日,秦志华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当选独立董事。
根据公告通知,2025年1月22日下午,中炬高新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将审议上述选举方祥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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