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彭斐 每经编辑 杨夏
因关联交易披露不及时等问题,经纬辉开(300120.SZ,股价8.68元,市值49.86亿元)及相关人员被监管警示。
1月8日晚间,经纬辉开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陈建波、江海清、刘冬梅、Hoo Yong Keong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5]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警示决定的起因,源于经纬辉开子公司2023年与相关方的一次增资协议。
公告显示,2023年4月21日,经纬辉开子公司New Vision Display(以下简称NVD)与NVD的参股公司Reviver MX,Inc(以下简称Reviver)签署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前,经纬辉开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董事吕敬崑,董事、副总经理Hoo Yong Keong均持有Reviver股份,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1日、2023年8月31日,NVD分两批完成对Reviver的股权登记,交易金额合计1.57亿元,占经纬辉开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6.17%。
然而,上述交易直到2024年才进行披露和履行相关程序。
经纬辉开202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之子公司NVD于2023年4月21日签署协议认购参股公司Reviver系列优先股,约定以Reviver欠付NVD的货款共计不超过2355.36万美元作为增资款,后实际增资金额共计2214.06万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在2023年就完成股权登记的事项,经纬辉开在2024年才履行相关程序。2024年3月5日,经纬辉开《关于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了前述交易及董事会程序履行情况;2024年4月23日,经纬辉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披露了前述交易的完成情况。
天津证监局在《决定书》中认为,经纬辉开前述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2024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信息披露不完整。
与此同时,天津证监局决定对经纬辉开、陈建波、江海清、刘冬梅、Hoo Yong Keong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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