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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形势下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策略
2020-08-27 09:15:46
文章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目前,中国青少年网民规模达到2.87亿,占整体网民的41.7%,占青少年总体的85.3%。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与此同时,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也通过网络大量传播,在慢慢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这些新情况的出现,使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面临一系列新课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伦理道德教育也成为全球育人的普遍共识。

  

  调查显示:中小学生手机上网比例达到90.74%,平均每周上网时长为4.03小时,平均每周上网频率为4.82次;职业类学校与大、专院校学生手机持有率为100%,上网时间和频率远超普通类中小学生。学生上网的原因:40.32%是休闲娱乐,其中主要是参与游戏,30.23%是学习需要,18.54%是受同学影响,10.91%是出于对网络世界的好奇。

  

  大量学生沉迷网络,究其原因:

  

  道德认知模糊——对信息辨别能力不足。生理和心理学表明:12~23岁为青春期阶段,即使是大、专院校的学生仍然处于成长阶段,尚未建立完善的价值观、人生观。部分青少年学生道德认知模糊,法律意识淡薄;对网络中信息的辨别能力不足,无法正确区分犯罪行为与捣乱行为;出于好奇或炫耀的目的,侵犯他人隐私,传播暴力信息,窃取他人账号密码等。

  

  易于受到诱惑——对新鲜事物抵抗欠缺。网络中存在着海量信息,其中也充斥着各种不良信息,如包含色情或暴力的游戏、照片、视频等,或是诱导青少年从事冒险行为,如逃学群、自杀群等。对于心理和生理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学生而言,反复接触这些信息,容易形成模仿行为,从而对自身或他人造成危害。

  

  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对网络作品使用不当。网络中,知识产权如软件、图像、音乐、文本等可以非常方便地加以复制、传播。青少年学生对信息价值的认识不足,在保护个人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劳动和知识产权方面相对欠缺,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风险。

  

  自我保护手段缺乏——对个人信息隐藏不够。网络的匿名性常常使青少年学生放松警惕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参加一些在线的测试类小游戏,或是为了获得免费的网络商品或服务时,常常会泄露真实的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从而造成个人或家庭生命、财产危害。

  

  鉴于此,应当有策略地加强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

  

  加强监管,完善网络伦理道德法律法规

  

  真实世界的伦理道德在虚拟网络世界中变得软弱无力,运用法律手段治理网络伦理失范显得必要而紧迫,亟须根据其根源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完善立法、严格执法,用法律来规范广大网民的网上行为,加强网络伦理规范建设,是促进网络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和保障。为顺应网络时代发展需要,自1997年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这意味着我国网络社会向着法治化与规范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网络违法与犯罪的情形日益严重,我国诸多有关网络空间的立法尚处于空白状态,一些现存的网络法律规范则与法治化要求相差甚远,网络立法效力的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调整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需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科技水平和法律素养,建立一支精通业务的执法队伍,有效防止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为网络伦理的良性运行奠定可靠基础。

  

  立足传统,从本土文化中挖掘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的因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中国传统儒、道、墨、法等伦理理论注重个体心性美德和理想人格信仰规范,如“自省”、“慎独”精神的培养,这对于今天构建网络伦理道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立足中国传统文化,或从当地本土文化中充分挖掘有利于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的因素,赋予传统文化以新的内涵,使之成为适合我国国情,富有中国特色的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内容的重要来源。

  

  明确规范,重构学校网络伦理道德教育体系

  

  美国一项研究认为,中小学开设的品德教育课对儿童的道德行为没有影响,直接的道德教学并未培养出道德品质或道德良心之类的东西。中国教师基金会原秘书长、中国教育学会监事长杨春茂在谈及网络安全教育时说,“把网络伦理道德问题融入到当前教育体系当中,为网络安全构建道德屏障,这是对教育目前提出的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出系统、具体、易实施的网络伦理道德规范,引导教育部门开发新型道德教材,引领教学从知识学习到生活建构,这一转变的实质是从知识道德向生活道德的转变。要从小学到大学,按不同学段分层次、循序渐进地引导和培养,将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纳入各学段必修课。同时,在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中增加网络伦理道德相关内容,以良好的道德规范教育影响学生,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网络伦理道德意识,以此大大提高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的效率。

  

  社区联动,充分发挥家长的引导与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社区的教育作用,通过专家讲座、宣传展板、亲子活动等形式开展各类活动,普及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网络伦理道德要求。家长应当跟孩子签订网络使用协议,明确规则,加强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网络使用状况,及时干预。通过家校合作,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互补。设立青少年网络安全举报电话,加强监督力量。

  

  网络伦理道德建设将是一个艰难、复杂而长期的过程,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从思想、文化与制度等各方面协同并进,通过立法、执法、法律教育和宣传等各种手段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社会环境,才能不断推进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董家源)


责任编辑:李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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