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解读
近日,《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意见》是继《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之后再一次为乡村教育的燃灯者——乡村教师“掌灯”,对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提出了务实管用的措施。总的看来,《意见》具有4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承前启后。《意见》和《计划》是一脉相承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计划》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上升到优先发展的位置,激发广大乡村教师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的信心和动力。而《意见》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之后的宏伟目标,即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意见》继续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努力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着眼全局。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任何一项措施都需要其他改革措施配套,否则很难推进。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单一的、单方面的、一个阶段的教育改革,也许能收到一定的成效,但是社会发展到今天,这种改革模式不仅难以奏效,反而对其他方面产生掣肘。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不是局限于局部内容的调整完善或单一制度的修修补补,而是充分考虑整个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在联系,进行系统设计,整体考虑,有效衔接。因此,《意见》着眼全局,统筹推进,在师德师风等8个方面提出了务实管用的措施。
三是精准施策。针对乡村教师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意见》提出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厚植乡村教育情怀的措施;针对乡村学校教师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挖潜调整乡村学校编制等对策;针对城乡学校教师交流不畅的问题,《意见》提出健全县域交流机制、加强城乡一体流动等对策……通过八大举措,旨在弥补当前我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短板和不足。
四是职责分明。要保证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否则,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政策最终还是无法落地。《意见》强调党委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效列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日程和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把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作为县、乡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考量内容”。在强调各级政府责任的同时,《意见》也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出建立教育部门牵头,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 付卫东
《中国教育报》2020年09月09日第7版 版名:新闻·专题
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现代化
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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