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牵动人心,事关发展方向。“双一流”建设成果如何评价,教育界乃至社会各界都翘首以待。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明确了不算总分,不搞排名。
《评价办法》指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是对高校及其学科建设实现大学功能、内涵发展及特色发展成效的多元多维评价,综合呈现高校自我评价、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结果。成效评价坚持水平评价与效益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议相结合。评价结果按不同维度、不同类型,以区间和梯度分布等形式综合呈现,是一份“诊断报告”。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瞿振元表示,这种诊断式的评价能够较好地综合呈现高校自我评价、动态监测评价、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的结果,旨在引导高校和学科坚持目标导向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谋发展,踏踏实实搞建设。
根据《评价办法》,成效评价全面覆盖“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的“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并且进行合理整合,形成了“一个前置性维度和六个主要方面”的评价模块。
一个前置性维度是对“加强党的领导与治理体系改革成效”的评价,这是对大学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坚持中国特色本质要求的统领性、决定性的评价。六个主要方面是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建设成效”的评价。学科建设评价则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四个方面进行。其中人才培养包括本科生培养和研究生培养,突出“双一流”建设高校完整又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流人才培育;科学研究既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还包括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突出产出一流成果、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瞿振元介绍,《评价办法》中的一个重要创新点,是提出了设置“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三维评价角度,不仅重视对当下水平的评价,而且重视对成长性、特色性发展的评价,还重视对长期发展潜力的评价,从而引导高校和学科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钟秉林说,“双一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建设过程。“双一流”建设目标的达成,不是靠行政发文“宣布”或学校自我“宣称”,也不取决于学生规模大小和学科布局结构是否综合。关键是要激发学校内生动力,集中精力抓好内涵建设,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优势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办学声誉得到国际学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双一流”建设强调动态调整,坚持滚动竞争、优胜劣汰、注重持续改进的价值取向,有利于避免以往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身份固化和“贴标签”现象。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强调,不论高校自评、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的结果,还是综合评价的结果,都不是高校或学科建成一流与否的评判。对“双一流”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有充分认识。“双一流”建设高校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服务国家需求,坚持久久为功,把精力聚焦到人才培养上、放在建设项目上,踏踏实实开展建设,用服务贡献的实绩体现特色、增强实力、展现水平,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发挥应有的引领示范作用。(张盖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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