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佳音
最近,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XX分钟看电影”等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国家电影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配合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大对短视频侵犯电影版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剪辑、传播他人电影作品的侵权行为。
此前,针对短视频领域的侵权行为,视频平台、影视公司,连同知名导演、编剧和演员,已连发两次声明和倡议。
那么,短视频侵权真的能刹住车吗?行业又该如何在规范合法的前提下健康地发展?
今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生效,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对影视作品的保护力度,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在这一背景下,影视单位维权有了更多的底气。
把倡议书放在更长的时间轴上来看,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等,从盗版时代一路走来,近十年来投入巨大的版权采购及内容制作成本,承担巨大的营收压力。而部分短视频平台和自媒体则依靠大量零成本搬运、甚至曝光VIP提前看、超前点播、结局等重要付费剧情轻松获取丰厚经济利益,这是对版权的伤害,也是对行业长期发展的极大伤害。不止如此,随着分账模式的出现,剧方的收益极大程度上与平台播放量直接相关,而切条剪刀手短视频直接伤害了剧方的权益。
与此同时,虽然国家电影局已然发声,但也有一个不争的事实:版权方包括片方、长视频平台如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等,都会在短视频平台通过这些二次创作做宣发。相比于以往的图文,短视频的内容展现形式更加直观生动,而平台用户的自发分享、主动传播、UCG创作等机制,以及较为成熟的变现模式,让短视频成为引爆舆论和营销推广的重要渠道。
以《你好,李焕英》为例,来自巨量引擎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影片上映前,抖音平台官方账号发布了160条视频,抖音达人发布了近1500条视频,普通用户发布了约2万条视频;上映后的10天内,抖音达人发布了4000条视频(为映前一个月的近3倍),普通用户发布了近400万条视频(是映前一月的170倍)。这些视频总共产生了近150亿次播放,点赞数量达到4亿,极大地助力了影片票房的增长,二者走势呈现出极为高度的正相关,这也坐实了短视频“电影票房放大器”的作用。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院长方兴东说:“合理的适度的版权保护是需要的,但开放与共享也是促进创新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另外,从法理上来说,对于影视作品的短视频创作,属于“合理使用”的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有明确规定,为了介绍评价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从维护保护创作创新文化环境,维护知识产权权益的角度,侵权式的“搬运工”应当被抵制,然而只是简单抵制,如联合声明或者倡议书中所要求的“一刀切”,也是万万不可行的。尤其在现实中,还存在维权取证难、周期长、取证成本高等诸多难点,需要一一攻破。专家普遍认为,疏堵并举,有效地促进影视权利人与短视频平台与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版权合作,合法合理地对影视作品二次编辑加工、传播运营,共享利益,才是解决矛盾与问题的根本之道。
“保护影视版权没毛病,但也要为二次创作留有空间。”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认为,在法律上可以尝试扩大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权限,引入延展代理,也可以用版税机制,即不用事先获得授权,但使用别人的作品后就需缴纳版税等方式让权利人的投资得到回报。还有律师建议,可由短视频平台出面与版权方洽谈,购买版权供用户使用,以此创造三方共赢局面。如2018年抖音先后与环球音乐、华纳音乐、环球词曲、太合音乐、华纳盛世、大石版权等多家唱片及词曲版权公司达成合作,获得其全曲库音乐使用权供创作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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