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私募否定“坐庄”称决策非个人决定
2021-05-19 09:32:05
文章来源
证券日报

  近日,资本市场各方围绕“市值管理”背后的潜规则展开了探讨,一时间,该事件持续发酵。5月18日,爆料者通过公开平台称“公募市场也存在两个潜规则”。

  《证券日报》记者对多家公募和私募采访了解到,他们均对爆料者所谓的潜规则予以否定。

  已有公募展开自查

  多家接受采访的公募和私募认为:基金经理的投资决策并非个人所能决定,一般来说,公司在投研方面建立了严格的体系,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研究评价机制等,都是在监管规定的认可下成立的;对于投资标的的选择,都会由投委会来共同决定,并非像爆料人所述的基金经理可以与操盘方合作共同对股价进行干预。

  北京某大型公募基金经理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募基金公司经营运作过程非常严谨复杂,公司有全面的风险管理流程,各部门之间有效协同、形成制约机制。在选择投资标的的过程中,投委会需要报着意识清晰、职责明确、流程完善、人员协同,严格做好相关的投资决策态度,且对相关投资标的的决策,是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承担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交易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评估和管理,以及投资合规风险管理、投资操作风险控制等。同时,也有风险管理部门承担投资合规监控、投资组合风险的监测、评估、管理,起到对投资人员的监督作用。

  这位公募基金人士表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是资产管理机构的使命和社会责任,公募基金也承担着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社会责任。公募基金公司的职责就是管理好受托资产,履行好受托职责。

  记者从相关公募公司处了解到,公司已启动自查,对持仓集中、仓位较高的产品进行重点检查,对于爆料中所涉及的相关个股也进行了摸排,防止风险发生。

  私募称“影响变量因素很多”

  玄甲金融CEO林佳义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一些市值不高且有质押或减持需求的企业,有较大可能会选择与资金方进行相关业务合作。他认为,投资的奥秘就是在于对变量因素的预期,影响股价的变量因素很多,不可能只是机构资金所能决定的。

  “投资应该坚持正确的理念,通过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研究并投资高性价比企业,才能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的复利增长,而不是通过这种资金优势博弈。”林佳义表示,以往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其结果都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北京某私募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合规也是私募生存的底线,真正合规私募不仅仅在制度上,还会从成交量、持股集中度等风控措施上,禁止这种行为”。

责任编辑:陈康利

公募私募

“坐庄”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