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大商所发布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基于国内实际并借鉴国际经验对异常情况处理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
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大商所此次规则修改主要是为了有效应对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等突发事件导致交易所交易、结算、交割、行权与履约等业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紧急情况,并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规范交易所应急处置工作。此次修改紧密结合境内交易所疫情防控等应急处置实际,在系统梳理研究境内外证券期货交易所成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对原有规则制度进行完善。另外,此次修改对期货和期权异常情况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整合,在《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中予以统一规定。
据相关市场研究人士介绍,国际主流交易所都会对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所运行受到严重不利影响的紧急情况进行专门规定。市场人士表示,此次规则修改,有利于交易所在发生突发风险事件时,更好地发挥自律管理的优势和作用,及时、果断地采取应对措施,维护市场安全。
此次规则修改将切实增强交易所应急处置的能力和规范性,保障交易所在发生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等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各项业务尽快恢复正常,并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市场风险和损失,保障市场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另外,大商所内部也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以保障交易所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维护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作者:姚宜兵)
大商所
异常情况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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