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将意见稿(简称: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行业高度关注。
配合此次修订,期货业协会同步发布了《关于就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和做市业务回归所属期货公司过渡期相关安排征求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就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准入过渡期安排征求意见的通知》。
针对行业新《办法》,多家头部期货公司接受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期货公司被赋予更宽广的业务经营范围,增加了期货保证金融资和自营业务,能够更好地服务产业客户,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期货公司向衍生品综合服务商转型。另外一方面,政策要求不撒“胡椒面”,期货公司也迎来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并适度提高各项业务的准入门槛。
期货公司向衍生品综合服务商转型
新《办法》在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的同时,结合行业实践和发展的迫切需求,大大拓展了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除了将之前由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做市交易业务和衍生品交易回归至期货公司,还新增了期货自营、境外期货经纪、期货保证金融资业务。此外,新《办法》明确了期货公司经核准可以从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为后续拓展业务范围预留法律空间。
“新《办法》的出台为期货行业大发展拉开了序幕,期货公司可以做的事情更多了。”南华期货董事长罗旭峰表示,新《办法》下,期货公司有条件根据市场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加多样化、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每家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选择适合的发展道路,形成优势特色。因此,期货行业将进一步延伸行业链条、增强行业韧性,形成更加多元创新、竞争融合、百花齐放的行业生态,提升行业整体的发展内涵与质量水平。未来,期货公司将摆脱对单一手续费的依赖,唯有苦练内功,提升专业能力,才能被客户所认同,才能在行业发展中获得长足发展。
永安期货董事长葛国栋表示,期货自营、境外期货经纪、期货保证金融资业务将有效补齐期货公司业务短板,为期货行业增添重要收入来源,使得期货公司的收入结构更为多样化。与此同时,期货公司能够以这些新业务为契机,不断提升业务拓展、投资研究、风险控制能力,搭建和完善融资类、投资类业务管理体系,培养专业化人才,为未来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拓宽和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的打造坚实筑基。
中泰期货总经理刘庆斌指出,衍生品交易、做市交易从风险管理子公司回归期货公司母体,能够融合母子公司的专业人才、创新业务等资源,极大提高业务推动效率,增加业务机会,扩大业务规模,打破多年来期货公司由于业务单一,只能依靠经纪业务来增加收入的僵局。
全行业将加强净资本管理和测算
在经营范围扩大带来的增量利好外,新《办法》对于期货公司的要求也将进一步提升。新《办法》要求不撒“胡椒面”,适度提高了各项业务的准入门槛,未来B类BBB级以下、最近6个月净资本无法达到要求的期货公司将无法开展诸多业务,只能固守传统经纪业务。
中粮期货总经理吴浩军认为,新《办法》可能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随着对衍生业务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头部期货公司将进一步拉大与中小期货公司差距,形成两极分化局面。
同时,新《办法》为各业务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充分体现了“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监管要求。由于新业务类型种类多样,且不如传统期货业务有更加标准化的规则与运营模式,因此在业务开展前期出现纠纷与监管合规风险的可能性较高,所以期货公司在开展新业务前,必要更加审慎地研究和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流程,同时应当建立健全并持续完善覆盖境内外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实现各业务的风险管理全覆盖。
国投安信期货董事长解庆丰表示,下一步要加强净资本管理和测算。一方面是针对做市、场外衍生品等新增业务需进行风险监管指标的测算,期货公司需充分掌握相关计量标准并按规定测算和监控。另一方面是各类新增业务对期货公司的净资本及流动性有更高的要求,期货公司需对相关指标加强监测,做好净资本及流动性管理。
期货业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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