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北京市第96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在会上宣布:自4月30日0时起 ,将北京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一级级别调整为二级。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表示,应急响应级别的下调,并不意味着防控工作的放松,对于一些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特殊区域防控措施仍需要坚持。常态化防控机制下,市民朋友更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长期保持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
以下人群和场所需要继续坚持戴口罩:
(一)重点人群
1.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康复期出院病人,以及入境人员(从入境至隔离期满)。
2.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对象及其共同生活的家人。
3.出现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有呼吸道症状的人,或与上述人员接触的人。
4.孕产妇、儿童、65岁以上老人、患有慢性基础疾病、抵抗力较低等体质弱并需前往公共场所的人员。
5.赴医院就诊或陪同他人赴医院以及探望病人的人员。
6.看护老人、婴幼儿和长期卧床人员的家庭护理人员。
7.医疗卫生、安保执法、公共服务等频繁接触不同人群的工作人员。
8.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或公用电梯的人员。
(二)重点场所
1.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人员密集区域。
2.汽车站、地铁站、火车站、机场等公共交通场所。
3.商超、宾馆、批发市场、银行网点、业务大厅、餐饮行业、美容美发等商业服务场所。
4.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场所。
5.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相关特殊场所。
6.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产作业区域。
7.与不了解健康状况的人员接触距离小于1米的任何环境或场所。
(三)学校校园
1.教室内的授课教师和听课学生。
2.校内教职员工,含后勤保障、保洁、安保人员。
3.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访客。
庞星火表示,二级应急响应下,除以上规定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学校校园限制措施外,户外环境原则上可不戴口罩或根据自身状况决定。口罩在弄湿或弄脏时及时更换,废弃口罩不随地乱扔,放置随身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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