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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个人存档及超龄人员养老保险补缴停止
2020-06-19 08:21:12
文章来源
央广网

  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参保缴费政策,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自2020年7月1日起,废止《关于印发〈关于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年龄的本市城镇人员补缴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个人存档人员以及超龄人员不再能补缴基本养老保险。但对于因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责任编辑:刘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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