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建议带动行业监管 公益诉讼筑起“安全网”
“各家”一起努力,未成年人远离酒精侵害
“您好,请问我可以进去消费吗?”上海市浦东新区一酒吧门口有人问道。
“身份证麻烦出示一下,18岁以上才能入内。”
今年4月,因辖区内部分酒类经营场所非法接纳未成年人入内消费,而监管部门未能及时积极履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为了跟踪整治效果,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与相关执法部门前往部分酒类经营场所、酒吧等进行了复查。结果令人欣慰,上述场所均已设置禁令标志,并由场所负责人、保安等对入内人员开展检查,防止未成年人入内消费。
主动沟通协调 检察建议带动行业监管
浦东新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中,注意到有酒吧非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并向未成年人兜售酒类等现象。经过梳理,发现有多起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饮酒消费引发寻衅滋事、抢劫等案件。如17岁的郭某和龚某与多名未成年男子在酒吧喝酒后,郭某、龚某对同在酒吧喝酒的15岁被害人姜某殴打并劫财,构成寻衅滋事罪。
案件承办人、检察官杨淑红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除了酒吧,辖区内多家酒类经营场所也存在未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且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现象。
针对发现的问题,浦东新区检察院积极主动和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沟通,结合调查的证据、造成的影响和可采取的措施等进行交流。向具有监管职责的两家行政单位分别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监管、依法查处涉案商家,利用浦东新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等构筑监管协同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等。
相关行政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对检察机关移送证据材料中的涉案酒吧进行查处,对区内1万余家酒类零售企业、3000余家酒类批发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对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的均已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教育警示,对未设置标志的行为形成震慑。将设置标志牌内容纳入日常监管检查内容,建立健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酒类监管中,相关执法部门由于缺乏证据,往往面临执法难的处境。通过检察建议,强化了工作衔接,解决了这个问题。“监管部门可以把检察机关的刑事证据转化为行政执法证据,对酒吧进行查处。”承办检察官杨淑红说。
行政监管单位办案人员表示:“通过磋商程序,以告知函形式同时移送线索,有效节约了办案资源和时间,提升了行政效率。”
建立未成年人禁酒工作联动监管协同机制
未成年人保护不是“一家”的事情,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需要“各家”一起努力。
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文旅、公安、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群众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就如何携手合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等问题进行了商研。会议明确了各方职责,决定建立浦东新区未成年人禁酒工作联动监管协同机制。
除了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以外,行业自律也在逐渐形成。浦东新区酒类协会已携手酒类批发和零售企业代表向全区酒类经营企业发出《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倡议书》,倡导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大对未成年人禁酒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保护未成年人 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关注的公共利益,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稳妥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浦东新区检察院发挥未检“四合一”办案模式优势,拓展未成年人保护局面,今年以来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10件,涉及教育、酒吧、网吧、市场监督、林业环境等多个领域。
“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机关单位,还需要学校、社会、家庭一起努力。”杨淑红说,下一步,“我们希望能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计划在以后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中加上此块内容的宣传,鼓励发现线索及时举报,让更多的人一起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中来。明年即将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行政监管部门职责规定得更为明确,相信之后各单位发挥合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工作将更加顺畅。”(记者 何蒙)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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