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日起,重疾险这一在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中占比近60%的产品过渡期结束,新旧重疾险产品正式切换。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签订的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及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新规范,各公司不得继续销售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疾险产品。
保险公司不得继续销售旧版重疾险
数据统计,仅2007年至2018年这11年来,重大疾病保险已经为消费者提供了超过3000款产品,累计承保近2亿人次,累计赔付约180万人次,赔付金额超过1000亿元。目前,重疾险在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中占比近60%。
而重疾险新定义实施后,监管也对新旧产品的过渡设置了期限。重疾险新定义的过渡期设置到2021年1月31日,也就意味着从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保险公司要做好产品衔接工作和客户服务工作,过渡期结束后,保险公司不得继续销售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消费者应理性看待新旧产品切换
某知名寿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2月1日老产品全部停售,新版重疾产品已于当日上市销售。
随着重疾险新旧规范切换的时间点临近,有“新产品不如旧产品好”“新产品会涨价”等误导式销售。有部分保险公司表示,为了在2月1日前卖出更多旧版产品承诺“择优理赔”,即使针对已投保保单理赔时新版旧版哪个条款对消费者有利按照哪个条款赔付。
重疾险新定义在原有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扩展了保障范围。
根据最新医学实践,科学划分疾病等级,合理区分重度疾病与轻度疾病,使赔付更加精准合理,是本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
专家表示,这种明显带有炒作停售产品的做法,其实并不新鲜。类似这种频频借助停售做宣传的营销方式,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多卖保单,消费者应理性看待新旧产品切换。
相同责任下重疾险产品价格略有下降
中国精算师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影响重疾险产品价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保障责任、利率、费用率、重疾发生率等,不同产品对各种因素的敏感性不同,重疾发生率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次重疾表修订会影响未来新产品的重疾发生率,在曲线形态和发生率水平上较旧规范均发生了一定变化。
从保护消费者利益角度,本次2020版重疾表特别对风险边际进行了科学优化。从价格上看,对于主流重疾险产品,如果在相同保障责任的前提下,重疾险产品价格略有下降,对于定期重疾险产品,部分年龄段的价格会有明显下降。总体上来看,重疾险新定义使重疾险产品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国盛证券研报认为,由于中小公司当前产品定价较为激进,而随着偿付能力监管趋严,预计中小公司新重疾产品整体价格将提升10%-20%;大型公司由于定价更为谨慎,预计价格略有下降,价值率保持相对稳定,重疾竞争格局有所优化。
中银证券研报指出,新旧重疾险遵照不同重疾发生率,因此价格略有调整。但目前由于公司长期经营需求,新重疾险降价或不明显,部分新重疾险价格或有上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的定义下,每一个病种定义得更准确了,也就是它的定价更准确了,对客户来说选择起来更方便,保障更有针对性,同样的保费,保障提高了。让消费者在有限的保费支付下,能够有更针对性的保障。另外,在投保重疾险产品时,要如实做好健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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